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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修法就開罰? 露營業者挨罰6萬喊冤

露營活動已成為國人休閒的新風潮,近年露營場地林立,卻無明確法規可管,讓業者無所適從。台中市政府強調,在中央修法、立法這段時間,市府雙管齊下規範露營業者,盡量以「輔導代替裁罰」。但和平區民代表羅清輝、徐裕傑今在市政會議上遞交陳情信給市長盧秀燕,指已有露營業者收到罰單,希望市長能協助解決。
台中市政會議今日移師和平區,和平區民代表羅清輝、徐裕傑關心露營區管理問題;徐裕傑說,中央正擬定露營區管理辦法,但有露營區業者卻已收到市府開罰6萬元,希望市府在中央修法期間提供解決辦法,以輔導取代裁罰。
中市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全台有2000處露營場,但有9成都不合法,大部分都是農牧及營業用地,接下來中央要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近期內就會實施,地方政府也會配合中央;台中市有17處合法的露營場,先前聯合稽查的原則就是「以輔導代替裁罰」。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露營是現在很夯的休閒活動,台中有17處合法的露營區,許多民眾希望開放更多場域;目前中央對露營區核准規範還在修法、立法中,聽說很快會有結果,未來市府將配合全國性法令再研議管理要點。
盧秀燕提到,在中央修法、立法這段時間,市府「雙管齊下」規範露營業者,若是位處較不危險地段,將盡量以「輔導代替處罰」;但在水庫下游、河川河底地的危險區域,將採取強勢手段,以嚴格態度要求不可以營運,中央法令出來後,地方政府會做相關的法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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