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台中6停車場 超收費用55萬元

你到台中市停車當了冤大頭嗎?中市府在大里、大甲6處委外經營的停車場傳出超收費用情形,兩地廠商解釋可能因「軟體有bug」,根據揭發此事的大里區公所政風室主任吳芳如表示,大里4處停車場去年12月至今年7月共約超收近55萬元,大甲因為停車場電腦根本沒記錄車輛進場時間,詳情難以計算。
6處出問題的停車場分別是大里區國光花市停車場,區公所旁大新停車場,大買家量販店旁仁興停車場,德芳南路德芳興停車場,和大甲區的文武停車場和鎮瀾宮旁停三停車場。大里區公所已裁罰廠商懲罰性違約金7萬8千元,並先將超收金額全數匯入市府「停車管理基金專戶」。大甲區公所也表示將裁罰廠商。
不過兩地的廠商都把超收歸咎於「軟體有bug」、「是工程師的程式錯誤,報表上亦難看得出來」。至於真相是電腦程式缺失或有人為因素?有關單位已深入調查了解,若有涉及刑責部分,就會依法處理。
此事是因吳芳如今年6月停車時,發現依合約規定,消費者停車前10分鐘離場可免費,停30分鐘10元、1小時20元。但她停車時間只有1個小時又10幾分鐘,理應收30元,但是繳費機顯示要繳40元,讓她警覺收費有問題。
經比對調查,吳芳如發現收費軟體有問題,不僅前10分鐘離場的沒免費,就連停車30分鐘內都比照1小時20元收費;甚至還在停車場的告示牌自行貼上「第1小時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費」的字句,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大甲區公所實地停車測試,也發現停30分鐘,卻被當成以1小時收費。
延伸閱讀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