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漫館不設台中?台中市府批文化部「棄置」

文化部原與台中市府簽合作案要設在台中的「國家漫畫博物館」,昨晚雙方協商,文化部突然發聲明表示中台灣電影中心空間不符需求,要另覓地點;台中市府今天早上痛責這種「棄置行為」讓人遺憾,呼籲文化部履行預算與MOU,勿讓廣大的漫畫迷失望。
市府指出,雙方簽定意向書,且在107年4月合建案開工時是林佳龍擔任市長,工程設計圖在開工前市府應與文化部達成共識,文化部當時也派司長來參與開工典禮,怎會現在才表示「空間不符」?
市府強調,從前市長林佳龍到盧市府一共發文38次,請文化部確認工程變更需求項目,一直未獲得具體可執行工程的回應。
台中市長盧秀燕就任時,國漫館工程已進行8個月,市府從未變更之前的規劃,只按之前林佳龍與文化部長鄭麗君簽訂的MOU意向書推動工程進度,對文化部突然改變的態度不解。
中市府新聞局提具公文指出,106年6月6日文化部回復行政院審查意見,公文清楚寫著「目前中台灣電影中心之規劃設計,已配合本案(國漫館)需求修改,可滿足本案相關設施之空間配置」,為何推翻林前市長與鄭部長決策?
台中市府表示,希望國漫館留在台中,會繼續秉持誠意與文化部溝通;另106年12月份雙方達成決議時,是由文化部提供國漫館相關需求的基本書件包含平面圖、立面圖等,供中市府辦理變更設計,但文化部承諾的4.45億工程預算至今仍未到位,也希望文化部履行承諾。
延伸閱讀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