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不能談療效 中市食安處籲民眾勿上當
台中市日前發生罹癌民眾疑因誤信誇大不實的廣告,花大錢買「保健食品」導致延誤就醫引起。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指出,事實上一般民眾對於自己所吃的是食品、健康食品,還是藥,仍缺乏辨識能力,很容易在人云亦云下,就相信所吃的食品是具有療效的。
食安處長洪秀勳舉例,像是最近熱門的養生食品紅藜,雖有人做過研究說它有很多好處,但尚未經過衛福部的健康食品認證,就不能宣稱自己是健康食品,或是具有某些功效。
她指出,依法食品是完全不能宣稱具有療效的,想取得健康食品資格,也得提出相關的實驗數據,證實它的確具有某一部分的功能,例如紅麴若取得實驗數據,取得健格食品資格,就可說它具有「調節血脂功能」另如一些已取得健康食品資格的,像是某牌的特益菌具「胃腸功能改善功能」、某牌的膠囊具有「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功效等都是,衛福部還會給它「衛署健食字」的字號。
她說,例如年節有人送牛樟芝禮盒,如果沒有取得健康食品資格,包裝上沒有衛署健食字號,那就是食品而已,另有很多業者明明賣的是食品,卻引「本草綱目」說它具有何種療效,那也屬廣大誇大不實。
也有人在網路販賣韓國很夯的「解酒糖」並PO文宣稱可解酒,「在喝酒前吃當作預防或喝了酒吃可以快速分解酒精」,食安處說,糖果是食品,不能宣稱有解酒功效。
至於藥品,則是得經過更嚴格以及對人體無害的的實驗,獲得國家藥證,才得以宣稱療效,美國要讓一項藥物認證,業者甚至得經過多年的實驗,證實具有療效又對人體無害,才能獲得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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