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川建案農地停車格爭議 小歐盟桃園候選人今提告…桃檢:已分案

「小歐盟」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沈佩玲今赴桃園地檢署,告發廣川建設「廣川漾」及「廣川市1」建案疑涉詐欺取財等罪,請求檢方保全契約、通訊及金流等證據;桃檢表示,本案已於7月28日分案,由民生專組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偵辦,並已調取相關卷證。
沈佩玲上午赴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告發佀同似、佀廣宇、張雍胤及姓名年籍不詳的相關決策、契約、收款與銷售人員時說,告發不是把農地違規新聞再講一次,而是將建照、另冊農地契約、固定編號格位、裁罰後交屋時序及公司內部通訊等資料交由檢方,要求查明誰設計、誰核准、誰銷售、誰收款,以及誰在知悉風險後仍決定繼續交屋。
她指出,依「廣川漾」建照公開資料,該案共有85戶、法定停車位17席;媒體公開的買方文件可見,除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外,另有農地契約、特別約定及固定編號分管安排。媒體並引述買方表示,銷售時曾被告知一戶至少配置一個位置。她表示,農地買賣本身不是犯罪,真正要查的是,買方付款時相信自己買到的是單純農地持分,還是一個可以固定、安定使用的停車格位;如果書面記載農用,實際卻以停車功能促成付款,風險是否被完整告知,應由檢方逐戶調查。
桃園市政府處理時序也成沈佩玲告發重點之一。她指出,桃園市地政局曾向媒體表示,新福段209地號於2025年間遭檢舉,市府於2025年12月2日裁罰並命限期改善;媒體另報導,「廣川漾」於2024年完銷,並自2026年7月起陸續交屋。她表示,後來的裁罰不能單獨反推最初銷售時一定已有犯罪故意,但裁罰發生在據報交屋之前,檢方有必要調查建商在收取尾款、辦理貸款撥付、移轉農地持分、驗屋及交屋時,是否逐戶告知既存裁罰、限期改善及可能恢復農用的風險。
沈佩玲表示,公開的公司內部通訊畫面出現「廣川漾銷售紀錄已更新」、股份借名登記契約檔名、員工向「副總」請假及「已跟佀總請辭」等內容;兩案建照則記載起造人為廣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張雍胤。她表示,這些畫面不是公開定罪的終局證明,卻已提供具體調查線索,檢方應調取完整對話、帳號、借名契約、股東及帳戶資料,查明佀同似、佀廣宇、張雍胤與相關人員在方案、價格、契約、銷售、收款及善後上的實際分工。
她也將「廣川市1」列入告發範圍。她表示,該案建照記載71戶、實設總停車位33席、法定停車位13席;媒體公開資料另出現內厝段1058地號農牧用地及固定編號農地分管圖。現階段不能直接宣稱第二案已成立犯罪,但相似安排已足以要求檢方及早保全契約、買方付款、銷售表示及市府取得的資料,逐案查明既遂或未遂責任。
沈佩玲表示,若有人以不實或足以使人誤認的方式,使購屋者支付原本不會支付或不會支付同額的價金,實際決策、銷售、收款及獲利者就應依法負責。她並指出,市府既已表示早在2025年裁罰,爭議卻仍走到交屋,究竟只是消極怠慢,或存在包庇、放水,不能只由桃園市政府自己回答;關鍵卷證散落在市府、建商、代銷、銀行與買方手中,必須由具有調取、扣押與保全能力的司法機關介入。
她說,一般住戶、員工或知情者面對建設、土地、法律與政治資源,內心難免顧忌,因此願意先以自己的名字提出告發,希望拋磚引玉,讓願意提供買賣契約、付款紀錄、銷售對話、貸款資料或內部文件的人知道,不必一個人面對;團隊也承諾,未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公開住戶、員工或知情者身分。
她請求檢方立即保全兩案完整通訊、契約、廣告、銷控、買方、金融及金流資料,查明實際控制、方案核定、銷售表示及利益歸屬;要求桃市府公開2025年裁處、送達、改善期限、歷次複查及交屋前後的跨局處處理紀錄,並完整保全「廣川市1」已取得的契約與說明;另要求廣川建設及相關人員說明農地格位定價、搭售與揭露方式,並公開裁罰後的逐戶通知及消費者處理方案等三樣訴求。
對此,桃園地檢署表示,檢察長張春暉重視媒體報導廣川建設有限公司建案爭議,已於上個月28日分案,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劉威宏指揮檢察事務官偵辦,並已調取相關卷證,刻正積極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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