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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桌遊、網咖擬綁同八大行業納管 新法草案規定距離敏感場所200公尺以上

桌遊店麻將、德州撲克暗藏賭博案例迭有所聞,苗栗縣政府擬訂自治條例,首開先例綁同八大行業納管,距離學校等敏感場所200公尺以上,並防杜人頭負責人,源頭把關加強稽查,避免掛羊頭賣狗肉。
苗栗縣納管165家視聽歌唱理髮三溫暖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業(俗稱八大行業),32家桌遊店,及2家網咖,縣府工商發展處今天在縣務會議提案,討論廢止2021年訂定,2022年修正八大行業管理自治條例,另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八大行業、桌遊店及網咖全部納管。
縣長鍾東錦認為部分麻將、德州撲克桌遊店暗藏賭博,容易造成沈迷,影響課業或工作,甚至衍生青少年犯罪及治安問題,尤其有桌遊店就開在法院對面,相當諷刺,支持新法草案,縣務會議通過後,將提送縣議會審查。
工商發展處指出,新法草案參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桌遊、網咖及八大行業休閒娛樂服務業,應距離住宅區50公尺以上,且應距離幼兒園、國中、國小、國中、高中、職校、醫院200公尺以上。
此外, 提供特定場所及電腦資訊設備,以連線網路或結合資料儲存裝置的資訊休閒業,禁止未滿15歲於非例假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及每天晚上8點至翌日上午8點進入或留滯;禁止15歲以上未滿18歲於每天晚上10點至翌日上午8點進入或留滯,違反應命停止營業,仍繼續停業處5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工商發展處說,舊法以負責人為處罰對象,過去經驗常有人頭頂冒的狀況,新法草案明定3年內同一場所受勒令歇業的處分,或勒令停止使用、停止營業尚未屆滿,不得申請營業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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