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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避免剝削 嚴懲黑心拖吊將有法可罰
黑心拖吊層出不窮,桃園二月發生業者拖吊兩公里開價五萬元的爭議事件,該業者日前被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詐欺等罪聲押,北院裁定四十萬元交保。桃市府昨指出,已修訂桃園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獲行政院核准,明天上路,類似消費爭議弊端將有法可罰。
台中市目前僅規範違規拖吊的收費標準,並無道路救援收費標準,交通局指出,為了減少車輛拖吊救援收費爭議,會與法制局共同研議合理透明的收費標準,消費者若遇這類情形,可先申訴,市府會跨機關聯合稽查。
桃園市議員謝美英昨質詢指出,拖吊服務屬私人民事契約行為,公權力難介入,而消費者申訴往往曠日廢時,調解根本緩不濟急。建議明確訂定收費標準,要求業者將價目表貼在車身顯眼處,後續評估建置合法拖吊車輛查詢系統。
市議員詹江村與李宗豪也表示,台北剛頒布道路救援處理指引,有拖吊前、中、後三階段的SOP,收費透明化,要求桃園也該跟進,避免民眾在緊急情況下遭剝削。
桃市府回應,原本的桃園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針對誤導、欺瞞或隱匿消費資訊的違規業者只能要求限期改善,修法後有罰則,發現違規當下就能開罰兩萬元以上、八萬元以下不等金額,業者若置之不理,得按次處罰。此次修法,開鎖、水電或市場美容化妝品直銷等高消費爭議類別也適用。
捲入該次拖吊事件的拖吊業者騰至國際企業社登記縣市為台中,中市法制局指出,該公司去年六月完成商業登記,市府曾接獲一件拖吊費用的申訴案件,最後以免收費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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