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中心成立1年2月將整併挨批 竹市府:因應法規組織調整

新竹市政府將新設養護工程處、數位發展處。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質疑,市府組織編制未審先聘數發處副處長,且成立僅1年2個月的公管中心,未來又要整合進養護工程處,決策反覆。市府回應,均依照法規辦理。
民進黨籍新竹市議員楊玲宜指出,新竹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暨編制表修正草案仍在議會審議中,尚未三讀通過,市府就急著辦理數發處副處長徵聘的任用程序,不僅被質疑程序有嚴重瑕疵外,更藐視、不尊重議會,毫無法治觀念。
楊玲宜說,去年12月臨時會民進黨團要求市府應就竹市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暨編制修正案,欲新增養工處與數發處完整說明。當時市府回應因仍在規畫中尚無相關資訊可提供議會,希望延後至隔年3月臨時會。如今該修正案尚未審議三讀通過,市府就急著要生效辦理人事案,決策如兒戲。
民進黨籍新竹市議員林盈徹也指出,過去市府特別設置「公園及觀光區設施維護管理中心」來處理公園及觀光區域各項維護事宜,如今將公管中心整合進未來的養護工程處,市府必須要做好業務銜接規畫,避免因組織重組再次陷入交接陣痛期,以及確保有足夠、專責的人力來承擔日常養護與工程業務。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則批,公管中心成立至今僅1年2個月,如今卻被迫退場,市府當初為了成立中心,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跑流程,也招聘新人員,甚至中心的各項標案都還在進行中,如今說變就變,根本是浪費公帑,也讓基層疲於奔命。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表示,市府組織修編係配合內政部與考試院去年6月3日以及12月4日、10日、26日公布修正相關法規,持續規畫研擬,並依銓敘部建議,俟前開法規全部公布後再一併辦理。
人事處指出,另有關預估缺公告作業,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及銓敘部函釋並未涉及實質任用,僅屬前置行政準備,仍須待議會審議通過及修編案生效後,接續完成甄審作業始依法發布,並無違法或不尊重議會情事。
人事處說明,有關公管中心組織調整疑義,2024年設公管中心是受當時一級機關總數限制,為避免工程業務過度集中而以二級機關專責分擔;現因中央修法放寬上限,法制環境改變,爰通盤檢討後整合至養護工程處,屬因應法規與業務發展之組織調整,非決策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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