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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府爭取五項文化資產計畫 獲文化部核定補助逾5千萬元

苗栗縣政府持續推動文化資產保存與調查工作,近期成功爭取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五項文化資產相關計畫,核定總經費6352萬元,其中中央補助款達5356萬7000元,將有效提升苗栗縣文化資產保存與管理量能。
縣府文化觀光局指出,這次中央核定補助計畫包括「苗栗縣苑裡鎮、通霄鎮、後龍鎮有形文化資產普查計畫」、「歷史建築通霄神社社務所(含參道)及拜殿緊急搶修工程」、「115年度苗栗縣文資防護專業服務中心計畫」、「苗栗縣南庄事件史蹟場域調查暨保存維護計畫」及「苗栗縣史蹟文化景觀普查計畫(第一期)」。
局長林彥甫指出,這五項文化資產相關計畫,涵蓋文化資產普查、修復、防護及史蹟調查等面向,透過系統性盤點與專業服務,可強化文化資產的保存,為後續指定、登錄及活化利用奠定良好基礎。之後,將依計畫期程推動各項調查與工程,並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及地方單位合作,確保計畫如期完成,持續守護苗栗縣珍貴的文化資產。
縣長鍾東錦則表示,文化資產是地方歷史與文化的重要根基,此次五項計畫獲核定,對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助益良多,尤其通霄神社社務所因建築老舊且工程延宕多年,已有安全疑慮,縣府將與通霄鎮公所全力配合,盡速推動緊急搶修工程,確保歷史建築獲得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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