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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陷大湖鄉公所於不義 大湖國小通學步道案重啟會勘

苗栗縣大湖國小中正路新闢人行道(通學步道)案,國土管理署核定經費1500萬元執行,但校方傳出不同意施作,縣長鍾東錦認為不能陷大湖鄉公所於不義,縣府教育處重啟會勘化解僵局。
大湖鄉公所爭取國土署補助,加上配合款辦理大湖國小側門中正路通學步道工程,鄉公所最近以學校不同意申請國土署撤案,遭國土署駁回,也因此陷入僵局,鍾東錦相當重視,今天在縣務會議討論。
大湖鄉長黃惠琴參加縣務會議,她說,大湖國小中正路通學步道是前校長所提,因中正路沒有足夠空間,必須退縮學校圍牆施作實體人行道,新校長上任後,不同意施作,公所只好申請撤案。
鍾東錦表示,不能陷公所於不義,以後類似的工程,必須公所、學校、教育處先溝通取得共識,大湖國小通學步道工程,拆除圍牆會蓋回去,且即使僅有少數學生利用,安全還是很重要。
縣府教育處指出,校方認為通學步道會壓縮學校操場跑道與新圍牆的距離,學生運動會有安全之虞,且調查僅有7名學童進出,教育處會安排與公所、學校會勘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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