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行銷青創商品遭疑違法 桃園青年局:網紅帳號試水溫將不再用

桃園市青年局為輔導青年創業及行銷產品成立中路電商平台基地,昨天邀請網紅直播賣產品,但因網紅使用抖音國際版「TikTok」,被民進黨議員余信憲質疑違反政府採購法禁用大陸軟體及通訊設備規定;青年局坦承疏失,強調未來會嚴格把關。
余信憲今在議會質詢指出,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內容,得標廠商履約使用資通訊產品時,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訊訊產品,包含軟體、硬體及服務(如生成式AI,如:Deepseek等)。青年局未第一時間掌握狀況,後續也釐不清網紅是否違法,專業與法律素養有待加強。
青年局回應,網紅直播行銷屬中路電商基地營銷統包標案一環,得標廠商原本要求網紅使用青年局網路平台推廣產品,但因效果有限,所以用網紅個人「TikTok」帳號試水溫,未料會引發爭議。
青年局表示,「TikTok」為抖音國際版,與大陸抖音有別,但考量外界對該軟體有資安升高疑慮,未來會要求廠商及合作網紅不再使用,避免爭議,如果再犯,除不予核發直播一次2萬5000元的行銷費,也會依合約裁處2千元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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