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共享機車未擴及多處景點量能有限 市府:須研議評估

新竹市府去年4月推動共享機車試辦計畫,但審計室指出,共享機車營運規模小,服務量能有限,未包含香山區及多處觀光景點,管理法規也不健全,市府尚未制定相關自治條例,不利於維護公共秩序和使用者權益;市議員施乃如建議,市府應將服務範圍擴大,涵蓋知名觀光景點,以帶動區域觀光人潮,也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避免車輛亂停影響市容。
市府交通處表示,為推動共享機車服務,市府公告共享機車試辦計畫,經積極與廠商協調擴大服務範圍至其他區域,但相關計畫市府並未出資,廠商考量其目前服務量能、整體效益及調度能力等條件,還須研議評估;有關制定管理自治條例部分,將視廠商營運情形研議制定,若共享機車有違規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施乃如說,她自2019年開始爭取共享電動機車服務,直到去年看到GoShare和iRent進駐新竹,讓大家的移動多一份便利。但是,共享服務要發揮最大效益,還有很多進步空間,審計室報告也指出,目前竹市共享機車計畫有著服務範圍不足、 管理法規不健全兩大問題。
施乃如指出,她強烈建議市府應積極與廠商溝通研議擴大服務範圍,不能只局限於市區,服務範圍擴大至香山區、南區,涵蓋青草湖、普天宮等觀光景點,以帶動區域觀光人潮,同步也要加速制定管理自治條例,參考六都經驗,儘快確認專用服務區域、限制投放車輛數、訂定營運違規罰則及服務評鑑機制,從根本解決管理問題。
審計室報告指出,目前市府推動的共享機車試辦計畫,總數量上限為500輛,共有2家業者進駐。 Gogoro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投入300輛 GoShare 共享機車,iRent則投入200輛共享機車。
不過,共享電動機車試辦計畫初期營運規模小,服務範圍涵蓋新竹市東區、北區等市區道路及新竹科學園區,但未擴及香山區與多處風景區,建議積極評估擴大規模,串聯交通樞紐、機關學校及觀光景點,並研議納入推廣共享電動汽車可行性。
另外,該計畫目前未制定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範,藉此規畫專用服務區域、計收使用權利金、限制投放車輛數、違規營運罰則,或相關服務評鑑機制等,不利維護公共秩序並保障使用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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