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噪音車擾民 竹縣府科技執法已告發3輛
新竹縣政府今天表示,湖口鄉近日常有噪音車出沒,環保局設置半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取締,已陸續告發3輛噪音車,可依噪音管制法處以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罰鍰。
新竹縣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獲民眾陳情,6、7月期間,在湖口鄉明德街、中平路及八德路經常有噪音車出沒擾民,環保局設置半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針對不當操駕與噪音等行為稽查,已告發3輛噪音車。
環保局長蕭宏杰告訴中央社記者,取締過程發現部分車主為躲避監控,以口罩、布條等物遮掩車牌,還有車輛未懸掛車牌,明顯意圖規避查緝,但已透過科技執法設備影像紀錄收集相關資訊以告發。
他表示,另也發現疑有噪音車常於凌晨2時至5時之間集體出現在明德街、中平路、八德路,甚至延伸至台1線路段進行非法競速與不當操駕,環保局同步聯繫警察,進行相關取締。
蕭宏杰指出,針對民眾陳情噪音熱點,目前已經設置5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3套半固定式聲音照相及1套移動式聲音科技執法設備,以提升社區安寧與居住品質。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