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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新蓋焚化爐只能用一半?議員批:僅5成去化量燒自家垃圾

新竹縣議會今天召開第20屆第15次臨時會,針對民眾關心的新竹縣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將於本周四下午3點進行專案報告。議員林碩彥指出,縣府應說明清楚設施的處理分配與地方利益保障機制。
林碩彥指出,該焚化爐預計將於今年10月底取得使用執照,但從目前掌握資料來看,當時簽約卻僅保障焚化爐的最大去化量的一半留給本縣,其餘是彈性保留給外縣市使用。他認為,處理新竹縣垃圾的比例偏低,自家垃圾還得外送或堆置在新豐掩埋場,相當矛盾。
新竹縣環保局回應,竹縣高效能熱處理設施設計日處理量為每日500噸,有2個爐,每爐日處理量為250頓,以因應歲修時輪流停爐檢修,確保一般廢棄物妥善處理。在合約中,新竹縣交付廢棄物超過每年8萬噸時,焚化爐仍有義務負責處理,並無每日250噸的限制量,「絕對足夠去化本縣每日垃圾」。且正式運轉後,目標在5年內完成新豐掩埋場暫置垃圾清除。
新竹縣環保局說,焚化爐在去年12月點火,今年2月正式投料處理,試運轉期間,累積處理竹縣一般廢棄物達4萬3千多噸,也陸續完成新埔鎮、竹東鎮暫置垃圾清除,及去化新豐掩埋場7700噸暫置垃圾。
因此,林碩彥呼籲縣府,於使用執照核發前,明確承諾優先清除新豐掩埋場與竹縣垃圾,而非默許成為外縣市垃圾的「轉運站」;同時向議會與縣民報告焚化爐營運細節與合約架構,爭取提高竹縣垃圾的處理比例與噸數,確保資源留在本地使用。
林碩彥表示,將持續監督焚化爐後續進度與使用條件,必要時進一步提出提案,確保焚化設施真正服務於新竹縣民,達成環境正義與地方永續。
針對新竹縣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已在本次期中安排「焚化爐管理與未來營運方向」專案報告,預計在下午3點登場,同時也回應議員、縣民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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