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SRF發電廠近完工急盼營運許可 地方成立反空汙聯盟
桃園市政府去年兩度廢除3家固態再生燃料棒進桃科設發電廠許可,雖然業者向經濟部訴願獲勝,中央也兩度撤銷市府的處分,但業者仍無法取得營運許可,春節過後,臺灣立方主管拜訪市府經發局,局長張誠未對業者做出任何承諾,強調維護市民健康優先,所有申請都需符合程序,雙方沒有共識或決議。
觀音區在地議員吳進昌為防止SRF發電廠敗部復活,決定16日上午10時,在觀音區召開「桃園市觀新反空汙行動聯盟」成立大會,與理監事會議,強調聯盟要成為市府強力的後盾,共同對抗空汙,保障沿海地區民眾健康。
市府去年8月第2次廢除3家SRF發電廠入園許可後,隔不到三個月,再被經濟部撤銷處分,等於業者的入園許可仍有效,市府雖然表示研議後,不排除還會有第3次廢除許可的動作,今年初環境部公布新訂的SRF排放標準,但是至今不見市府三度廢除許可的動作,期間立疆變賣設廠的8公頃用地,等於退出,處分利益(稅前)高達35億元 。
臺灣立方設廠進度最快,已接近完工階段,今年初向市府喊話,排放標準絕對可以符合環境部公布的標準,也符合歐盟更高的標準。春節過後,公司主管拜經發局,表明希望能為地方環保盡心盡力,也盼市府同意設廠;局長張誠強調一切按程序,市府維護市民健康優先,據指出,可寧衛的工程進度也過半,也希望與市府溝通。
市府指出,臺灣立方去年12月19日向環保局申請固定汙染源設置許可證,但欠缺汙染排放許可權,當時要求補正,但該公司皆未補正,因此在今年1月10日駁回申請。
據了解,市政府當初廢除臺灣立方等3家新設立的SRF發電廠入園(桃科)許可時,同時撤銷業者的汙染排放許可權,業者像經濟部訴願,經濟部撤銷市政府廢除入園許可的處分,但是汙染排放許可權的審查權責在地方政府,目前還在審議委員會待審中,業者拿不到汙染排放許可權,環保局據此無法核給固定汙染源設置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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