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清潔隊向民眾宣導「收垃圾不收紅包」
新竹市府今天表示,長期提醒竹市環保局清潔隊員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拒收餽贈,也向民眾宣導「收垃圾不收紅包」。
市府發布新聞稿表示,清潔隊員收取家戶垃圾是分內工作,民眾可說聲「辛苦了,謝謝」為清潔隊員打氣,贈送紅包會衍生法律問題,民眾應摒棄贈送紅包或禮物習慣。
竹市府政風處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為消除民間及官場「紅包文化」,立法院於民國100年6月通過增訂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民眾若送紅包或「酬謝金」給公務員,可能構成行賄罪,最重可判刑3年以下,並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依據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政風處指出,公務員遇有受贈財物,若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應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若無法退還,應於受贈之日起3日內交政風機構處理,視受贈財物之性質及價值,提出付費收受、歸公、轉贈慈善機構或其他適當處理建議,並經機關首長核定後執行。
竹市環保局表示,因年節期間垃圾量大增,清潔隊員忙於清運,無法當場退還民眾贈與紅包,皆已依規交由政風處統一辦理拒收餽贈登錄。據統計,106年至今累計有2232個紅包,金額總計39萬4187元,已全數轉贈至「新竹市社會救助金專戶」,讓民眾愛心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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