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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設醫學中心18年黃粱一夢 苗栗縣衛生醫療健康園區將廢撥
![苗栗縣衛生醫療健康園區長期閒置,其中3筆土地判決還地於民,縣府決定廢撥。本報資料照片 苗栗縣衛生醫療健康園區長期閒置,其中3筆土地判決還地於民,縣府決定廢撥。本報資料照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1/11/realtime/30882732.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w=930)
苗栗縣衛生醫療健康園區20.6公頃國有財產署土地,其中3筆浮覆地最近判決還地於民,縣府衛生局長楊文志認為因此BOT案招商影響意願,將辦理廢撥,園區爭設醫學中心18年,確定黃粱一夢。
苗栗縣議會今天總質詢,議員葉忠倫感慨,指出台1線、台72線及縣道126線附近的原後龍鎮遠雄健康生活園區,後來規畫衛生醫療健康園區,大片土地長期閒置,去年3月間還燒出園區被亂倒廢棄物問題,縣府有意規畫轉型長照或健檢中心等,鄉親都關進度。
楊文志答詢指出,園區土地所權在國產署,政府早年因認定是公家整治河川,因此多出的浮覆地登記國有,但是最近苗栗地方法院判決,其中有3筆浮覆地,先前是登記在私人名下,必須還地於民,國產署放棄上訴,判決確定。
楊文志說,法院判決共7筆浮覆地約1.2公頃,其中,3筆在醫療園區,4筆是周邊道路屬交通部所有,因土地正義的訴求,類似還地於民的判決將不會是個案,如果投入資源規畫或建設,恐怕將來糾紛不斷,縣府將辦理廢撥,交由國產署處理。
葉忠倫難掩失望,他表示,園區如果夾雜私有地,公家整體規畫及後續利用,幾乎等於宣告死刑,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只能無奈接受,希望縣府另覓他處規畫以補不足。
據了解,地方人士於2006年向遠雄集團創辦人爭取在園區設置醫學中心,2011年簽約BOO起造趙萬枝紀念醫院,2016年因台北市大巨蛋工程風波,累及BOO案破局,2018年縣府獲撥用園區醫療用地,BOT案招商5次流標,前年回復農牧用地閒置,縣府決定廢撥,18年來地方的醫學中心夢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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