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竟幫女兒改「壞」名 親子專家斥離譜:法規有漏洞
桃園市議員黃敬平今天在議會質詢披露,桃園1名就讀國中的特教女學生,竟遭生父和繼母改名,將名字最後1字改成「壞」,即便戶所人員、學校師長苦勸還是攔不住。有親子專家獲悉認為太離譜,毫不尊重孩子意願,也直言法規有漏洞。
目前姓名條例規定,申請改名以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無需滿7歲以上未成年人於申請書簽名。黃敬平說,該女學生得知被改名後情緒崩潰,繼母竟嗆「把她改成壞名才能出一口惡氣、讓我舒心」、「就是要讓她揹著壞名到成年」;生母很苦惱,無奈沒有監護權,只能透過司法程序申請保護令。
據悉,該名女學生目前就讀國中,從6月被改名「壞」字迄今,還無法恢復原名,戶政單位也直言罕見,由於未成年只能改名1次,桃園市民政局為了保證未成年人權益,已在昨天11月6日函釋內政部,得否考量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協助撤銷該改名登記。
黃敬平不僅披露該女學生繼母離譜發言,也透露女學生生父和繼母的惡行不只一樁,曾將女兒趕出家門,一度淪落街頭住宮廟,更多次故意將女兒報警列失蹤協尋人口。
相關行徑是否涉及兒虐?桃園市社會局指出,女學生未有外傷,還沒涉及到兒虐,雖然被改名、趕出家門但只算「親子衝突」,此案兒少科、家福中心會再去了解,如果追查發現監護人違反兒權法,會再依法裁處,要求監護人接受親職教育輔導,不配合者,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
社會局社工科進一步說明,有針對個案進行關懷,目前該兒少受照顧狀況穩定,至於是否構成兒虐,身體方面評估沒有,但就精神層面來較難以認定,家庭中心社工會持續關懷。
知名親子教育專家吳娟瑜說,父母未經孩子的同意,就將孩子姓名改成不雅、不正確的字眼,且已有他人勸阻不可為之,父母仍執意改名,相當不尊重。即便是父母是認為孩子難管教,但孩子不聽話或是叛逆都有其原因,不應以此方式處理,相當不妥。
「父母應該要去理解孩子的身心狀況,而非以威權方式處置,這樣孩子怎受得了?」吳娟瑜說,家長應該是尋求專業輔導如學校輔導室資源,也應該多方去了解為何孩子會有這些問題,家長自己也要從中成長,並先修正自己的管教方式。
吳娟瑜並認為,未成年子女被家長直接改名,相當不妥,「這就是漏洞」,孩子無力反駁就被隨便改名,改了「壞」字形同貼上標籤,相關單位也應檢討有何改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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