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龍第二市場「異地重建」動土 新市場將「脫胎換骨」

苗栗縣後龍鎮第二公有零售市場「異地重建」工程上午動土,重建案鎮公所與中央合作開發,並分配收入比率,是苗栗縣市場重建案首例;重建預估要3年分2期施工,舊市場將持續營運,待新市場完工遷入後再拆除,2000多平方公尺的鎮有 地將爭取改為商業區用地並可標售。
鎮公所指出,第二市場位於中山路旁,建於1966年,迄今已有58年,1986年雖整建過,但大部分場地被指是「違建」,2020年又被認定為危險建築,建築結構老舊且多處毀損,耐震能力堪虞,且市場內部空間通道狹小,不利消費者採買,攤位空間也配置不足,排水汙水系統也無良好設計,還有救災疑慮等諸多問題。
鎮長謝清輝指出,重建工程經費需2.3億元,感謝立委陳超明奔走和協調,鎮公所獲經濟部及台電補助,才得以辦理新市場工程,總經費約2億3000萬元,獲經濟部補助9000萬,台電3500萬元,鎮公所並自籌1億500萬元,分2期辦理重建。
建築師簡報指出,新市場為綠能建築,樓地板面積規畫約2752平方公尺,為地上2層的鋼筋混凝土及鋼骨構造建築物,一樓規畫80個攤位及20個店鋪,2樓設戶外露台,可停放30輛汽車及153輛機車,1樓西南側設置無障礙車位與婦幼停車格各1格,加上基地周遭既有停車空間,方便民眾採購停車需要。
鎮公所指出,新市場將6號公園預定地變更地目使用,因土地為國有,國產署要求有償購地,但鎮公所籌措經費不易,因此雙方合作開發,由鎮公所建市場,國產署提供土地,每年租金分配國產署占65%、鎮公所35%,期間50年。這是縣內市場開發首例,全國第3例。
謝清輝表示,第二市場一直是後龍重要的早市,新設市場地點又鄰近後龍夜市,兩者相輔相成可帶來更多商機及遊客。
上午動土典禮陳超明、副縣長邱俐俐及地方人士參加,外鄉鎮首長也有多人來觀摩,氣氛熱滾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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