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公設解編還地於民 首波公辦市地重劃頭份10.88公頃

苗栗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解編「還地於民」,縣府評估首波擇定頭份市3案10.88公頃學校、公園等用地,公辦市地重劃變更住宅區,縣議員陳永賢形容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對地方發展是一大利多。
政府盤點久久未徵收,檢討不必要的公園、學校等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其中,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去年10月審議,通過竹南頭份都市計畫變更案,縣府評估土地所有權人意願、地區發展潛力,人口成長及建地需求等因素,第一波擇定頭份市3案10.88公頃,推動公辦市地重劃。
其中,竹南頭份整體開發範圍二包含頭份原「文中1」、「公2」、「公(兒)15」,在國道1號、顯會路、頭份國小、中華路之間約3.67公頃,重劃住宅區2.23公頃、灌溉設施專用區0.16公頃,道路、廣場、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1.28公頃。
範圍四包含頭份原「公11」,中央路、中興路、東桃路及工業區之間約3.12公頃,重劃住宅區1.83公頃、灌溉設施專用區0.2公頃,公園0.82公頃、道路0.27公頃;範圍五包含頭份原「文高2」,中央路、德義路、都新計畫住宅區及信二街之間約4.09公頃,重劃住宅區2.59公頃、道路0.3公頃,公園兼體育場用地1.2公頃。
縣府地政處指出,公辦市地重劃作業,目前進行地方座談會,接著重劃計畫書報核,如果推動順利,預計明年公共工程施工、土地分配,2026年、2027年完工,辦理土地點交。
陳永賢表示,多數地方人士樂觀其成,竹南頭份都市計畫早早於1972年畫設,當年他才17歲,現在他都快70歲了,解編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終於等到政府檢討沒有徵收的公設保留地「還地於民」,公辦市地重劃,也可以減少糾紛,此外,頭份、竹南近年來發展快速,人口是苗栗縣的前2名、占了約3成7,第一波頭份,後續還會評估竹南等地,釋出住宅區有利於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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