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寡婦樓都更案 議員要求市府應與建商解約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劉康彥今天質詢說,竹市寡婦樓都更案爭議,市府應明確表達與建商解約態度,不應將責任推給國防部,市府說,此案為國防部委託發包,市府確實無權利干涉是否解約。
新竹市議會第11屆第2次定期會,劉康彥質詢說,竹市寡婦樓都更案,市府無視自身對都更案有最終准駁權利,將相關責任推給國防部,態度含糊曖昧。
劉康彥表示,從市府發文給國防部的公文、都更計畫書以及都更條例上,都明載新竹市政府就是寡婦樓都更案的主管機關,擁有最終准駁權,絕非都發處回應的「非市府權責」。
劉康彥說,如今理銘開發以非法手段取得都更標案,明顯違法「都市更新條例」第1條的增進公共利益的原則,市府應明確表達予以駁回的態度。
市府都發處長翁義芳表示,此案是國防部102年委託營建署發包,當時國防部通過公開程序招標後,由理銘開發公司得標並進行相關開發,理銘開發公司則依據事業計畫送到市府進行審議。
翁義芳說,市府雖是負責審議的機關,但目前此案未送到都發處,也還未進行任何的都更審議程序。
翁義芳指出,由於寡婦樓都更案還需要許多前置作業,包括水保及文資審議和環評審議等,根本還未進到都發處來,若此案子要解約,也是要由國防部解約,市府無權去干涉國防部。
新竹市寡婦樓都更案爭議,國防部日前表示,已函請竹市府審查撤銷最優申請人及解除契約可行性,竹市府說,已收到來函,至於是否解約,會尊重國防部決定。
新竹市政府都發處日前提供新聞資料指出,市府有收到國防部來函,提及評估解約可行性,但此案為國防部委託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發包,非屬市府權責,尊重國防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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