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廢棄物無名火 苗消要移請相關單位究辦責任

苗栗縣苑裡鎮昨天發生資源回收場火災,也是11天來全縣第2件戶外堆置廢棄物起火,縣政府消防局今天表示火災調查結束,2件都會移請環保局、警察局,調查物主公共危險罪嫌等責任。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昨天上午5點19分接獲報案,苑裡鎮房裡里一處資源回收場火災,出動苑裡、通霄分隊11車、29人,趕到現場發現是戶外堆置廢棄物起火,火勢相當猛烈,蔓延至鐵皮倉庫的雜物,約2個小時撲滅。
消防局指出,火場並沒有電源,起火原因待查,今年1月24日大年初三晚上頭份市也發生一件類似火災,巷道旁戶外堆置工廠廢棄物起火,4輛消防車、15名警消,1個多小時撲滅火勢。
消防局火災調查結束後,通通都會移請環保局、警察局,調查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汙染防制法,及公共危險罪嫌,並提醒民眾自己的財產自己保護,如果都在戶外堆置不管,如果起火讓消防人員奔波救火,對應的罰則就該自己負責。
鍾東錦於大年初三漏夜到頭份消防分隊了解廢棄物起火情形,表示每逢重大假日,堆置廢棄物所引發的火災特別多,尤其在大年初三的晚上,消防弟兄還要頂著低溫,冒著生命危險,在火場裡來回穿梭撲火,以避免火勢波及鄰近民宅或建物。
鍾東錦表示,「這樣的事件一再發生,老實講,我很不開心。」有理由懷疑這些廢棄物引發的火災,可能是涉及規避高價處理費的非法手段,一把火燒掉廢棄物,所帶來的不僅僅是空氣汙染,還可能陷周邊居民或建築,及消防弟兄於危險之中,他要求徹查,如有不法絕不輕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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