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18童打錯疫苗準國賠?衛生局:別故意誤導事實

桃園市118位3歲以下幼童接種未經臨床試驗的國光流感疫苗,國民黨今天在中央黨部開記者會,認為桃市府應負起照護、賠償、慰問的「準國賠」責任,幼兒等於被迫成為國光疫苗的人體試驗對象,也應比照人體試驗,有合理的照護機制。
桃園市衛生局下午發聲明稿,表示北榮桃分院異常接種一事,經調查為該院接種作業疏失,衛生局也依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處25萬元罰鍰,後續也與該院一起合作分工,全力持續關懷接種幼兒的健康狀況,請外界不要故意誤導事實。
衛生局王文彥局長指出,北榮桃園分院配合衞生局相關防疫政策,疫情期間協助新冠疫苗施打逾58萬劑為桃園最多,無疑是桃園防疫的最大功臣之一,發生此事件,院方已深刻檢討流程及加強管理。衛生局並無規避任何責任,而是事件發生,必須務實找出真正原因、進而改善,避免再次發生。
王文彥說,這次事件與院方未落實人員教育訓練,以及未確實執行接種作業前3讀5對有關,衛生局裁處25萬元最高罰,誤打疏失造成的疫苗損毀,院方也須照價賠償。
王文彥強調,事件發生後,衛生局即與院方啟動追蹤關懷機制,118名幼兒都已聯繫並持續電話,或到府追蹤關懷,截至昨天有33人使用綠色通道。幼兒有身體不適情形,家長可立即帶往北榮桃分院免費檢查,家屬有其他疑義也可撥打0919961996專線諮詢,衛生局及桃園分院將持續關心及守護所有幼兒健康。
衛生局表示,每年流感疫苗開打前會辦理合約院所執行作業的教育訓練,提醒各廠牌流感疫苗適用接種對象、冷運冷藏管理及相關注意事項。各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前,都應落實3讀5對,保障民眾權益。
王文彥強調,衛生局與醫療院所為合作關係,藉由這次事件,將請合約院所將教育訓練內容確實傳達第一線醫療人員,衛生局也會加強提醒合約院所確認已備妥不同對象所需之疫苗種類,避免錯誤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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