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重陽敬老禮金5月1日起申請 約3千名弱勢長者受益

新竹縣111年度敬老禮金將開放申請,縣府今日指出,在訂定排富機制下,年滿65歲、2005年8月1日以後戶籍遷入新竹縣,並設籍滿10年的長者,今年每人可領敬老禮金1萬元,申請期間為5月1日至7月31日,預計10月4日發放,呼籲符合資格的阿公、阿婆收到通知後,下周請備妥相關資料至戶籍地所在的鄉、鎮、市公所申請。
新竹縣政府指出,為打造樂齡宜居的高齡友善城市,新竹縣長楊文科上任後,恢復敬老福利津貼3000元,今年再擴大福利範圍。
楊文科表示,因收到許多民眾陳情,盼放寬敬老福利津貼設籍年限,因此經衡量縣府財務負荷後,決定在今年重陽節發給1萬元敬老禮金,同時訂定排富機制,排除條件包含所得總額、有其他福利津貼者,讓原先因為設籍年限而無法領取敬老津貼的弱勢長者,也能享受到相關福利。
社會處長李國祿表示,敬老禮金發放的對象為2005年8月1日以後設籍新竹縣,截至今年重陽節10月4日已持續設籍滿10年者,縣府已將符合設籍條件的長者名冊及宣傳單送各鄉鎮市公所通知符合設籍條件的長者,同樣須符合排富條件,符合資格者預估3000位。
李國祿指出,為讓資源公平合理運用,敬老禮金排富條件為已領取新竹縣敬老津貼、享有國家照顧,如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老年農(漁)民福利津貼、領有榮民就養給與者、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職、伍)金等者,以及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50 萬元以上、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 萬元以上,符合以上條件等,將不發放禮金。
社會處說,資格符合的長輩請在5月1日起至7月31日前,檢附申請書、切結書、個人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影本(正面)、個人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及其他證明文件,向戶籍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後,送縣府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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