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有地遭填3萬立方米廢土 立委指環保局放走現行犯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舉行記者會爆料,元旦連假時,桃園觀音工業區旁一處7千坪國有農地遭填埋3萬立方公尺廢土,但環保局到場稽查卻目視判定表土無廢棄物,僅製作稽查紀錄表即放走現行犯,她也擔憂,農曆年假恐再發生類似情形,營建署應負起責任加強管理,中央和地方環保與警政單位應檢討稽查與巡查能力,勿出現執法空窗期。
陳椒華指出,遭濫倒國有農地位於有「廢土之路」稱號的台61線旁,現場工人拿不出國產署委託整地的證明文件,稽查人員卻僅憑目視表土無廢棄物就放走現行犯,後來環保局再會同警方和國產署到場開挖,發現廢土填埋深度約2至3公尺,體積約3萬立方公尺,粗估清除處理費用約2、3千萬元,「若未能抓到主犯繩之以法,是否這些清除費用又要由全民負擔?」
陳椒華也批評,環保單位及警方未在第一時間扣車留人,縱放現行犯、吃案、執法不力,並凸顯連假期間相關單位缺乏值班人員,陷入執法空窗期。
據桃園環保局當時回報稽查的結果,施工負責人表示於該處進行整地,後續將作為停車場之用,環保局也表示,稽查時未見有車輛進出傾倒土方,目視現場土方表面,未發現夾雜廢棄物情形。有關該址位於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進行整地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將移請農業局、地政局及國有財產署依權責妥處。
環保署則表示,北中南三區督察大隊在春節假期都有排定輪值車組,以因應重大緊急事件之處理,對於陳情案件及環境污染案件,地方環保局也都有安排稽查人力可及時機動處理。
至於何謂重大緊急事件?環保署回應,「污染擴大危及民眾生命安全事件」;陳椒華則批評,即農地濫倒廢土不屬於此列,只能靠地方環保局稽查,環保署應檢討稽查SOP制度,要求地方環保局人員接獲檢舉時,應立即知會轄區員警,即刻到場紀錄及確保人證物證,待稽查人員前來確認與檢測,並查扣相關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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