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溫泉縣府收回自營 議員籲尊重原住民分享族人

苗栗縣泰安溫泉區共管供水在去年已由縣府收回自營,縣議員黃月娥上午在總質詢時為當地原住民族人請命,要求縣府尊重原住民基本法的法條和精神,開發溫泉時也能回饋當地原住民鄉親,讓大家有機會分享免費泡湯或優惠,她也期許溫泉共管供水由縣府收回自營後,也能創造利益,讓業者、遊客及鄉親共享共榮。
苗栗縣文化觀光局指出,縣內泰安溫泉區依溫泉法規定施設共管供水後,過去都以促參案委由業者經營,去年4月縣府已收回自營,溫泉區公共管線供應溫泉水資源給有合格標章的溫泉旅業者,依供應水量收費,平均每年營收400多萬元,但今年因疫情緣故,收入也明顯受影響。
黃月娥指出,著名的泰安溫泉所在地以前是族人跑步、洗浴的地點,但後來被警政單位設了警光山莊招待所,族人去泡湯得花錢,縣府在泰安致力開發溫泉景點,如果溫泉水量足,應依照原住民基本法的規定,將溫泉資源分享或回饋在地鄉親,相信開發案族人會樂觀其成,目前泰雅文化園區內的土地大,縣府也設置了溫泉泡腳區,還畫煮蛋區,未來希望在園區內也能規畫施設湯屋,提供鄉親免費泡湯或優惠。
黃月娥期盼縣府將溫泉共管供水設備收回自營後,要能落實管理,不要發生「偷水」問題,更要像北部溫泉水一樣賺錢,針對溫泉資源分享當地原住民鄉親的提議,文觀局長林彥甫表明將規畫一些方案與上級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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