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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臨路限制 桃園改10公尺以上

桃園市規定機車修理業不得在住宅區12公尺以下道路經營,業者盼比照新北放寬至6公尺道路,但不少議員憂心新北版本不適用桃園道路,一旦下修恐影響巷弄安寧。桃市都發局經權衡業者需求與環境安寧等條件後,決定放寬臨路限制至10公尺,預計年中公告,不過機車公會理事長姜仁壽獲悉直呼不合理,大嘆機車行該如何生存?
依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第14條,住宅區機車修理業須面臨12公尺以上道路,此規定沿用台灣省施行細則,新北市因有業者反彈,2019年修正其施行細則,放寬機車修理業設於住宅區面臨10公尺以上道路,營業樓地板面積小於150平方公尺的小型機車行,面臨6公尺以上道路即可。
桃園市機車商業同業公會紛向議會、市府陳情,議長邱奕勝日前在臨時會上提案,請市府研議修正桃園市施行細則,審查時掀起熱烈討論,市議員蔡永芳、舒翠玲等人都認為,6公尺以上道路就能設置機車行在桃園行不通,恐衍生噪音與空氣汙染等。
桃園市機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姜仁壽說,桃園入會的機車行約1200多家,臨6到8公尺道路就有2到300家,會員都希望比照新北放寬至6公尺,市府應以民意為依歸,修正臨路限制不到位,恐人心惶惶,若不合理公會「會有動作」。
都發局主任秘書歐政一說,住宅區設機車行須多方權衡,除了業者需求,也要考量道路現況與環境品質,市府經折衝評估,決定將臨路限制從12公尺放寬至10公尺以上道路,營業面積則無另行規範限制,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已獲內政部初步同意,現報行政院備案,預計年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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