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淪機車捷徑、罰款比腳踏車還少!議員提加重處罰

公園裡開車、騎車竟罰得比腳踏車少?桃園市議員牛煦庭點出,汽機車傷害行人的嚴重性遠高於腳踏車,連桃園新景點桃林鐵路都淪為機車的捷徑,他要求加重汽機車罰鍰,並設置科技執法強力取締。
桃林鐵路日前在步道上加裝車阻,使身障人士無法通行,引起市議員黃婉如砲轟。牛煦庭表示,車阻存在的原因為太多機車把桃林鐵道路當成便道,要從根本解決問。,他提出修正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1條及第22條案,要將汽機車罰鍰提高,獲得藍綠兩黨議員連署支持。
牛煦庭解釋,自治條例中未在指定場所使用腳踏車、直排輪、滑板車或從事溜冰、高爾夫球等活動者,可處12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但未經許可駕駛汽機車或違規停放車輛者,只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他直呼,汽機車造成的傷害較大,「非常不平衡」。
牛煦庭表示,有機車曾撞到人引起糾紛,因此龜山區山德里及中興里強力要求設車阻,還沒有車阻前,里民則是用花盆阻擋車輛,他比喻為「用花盆擺了一條萬里長城」。人潮眾多使得其中一段桃林鐵馬道竟禁行腳踏車,他認為非常荒謬,但原因仍歸咎於當地沒有綠地公園,他也要求開闢兒九公園。
對此養工處回應,汽機車在公園違規情形較單純,已於9月5日在桃林鐵路與萬壽路二段路口設置科技執法,經過1個月勸導期,目前開罰25件,各開罰600元。
養工處說,該地點為示範點,後續會視成效、評估需求點再進行展點。養工處也提醒,腳踏車、直排輪、滑板車、溜冰、高爾夫球等,只允許在指定地點進行活動,若公園沒有場地明定可以使用就是禁止,請民眾多加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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