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公園兒童遊戲設施未每月檢查 市議員批安全堪憂

桃園市13個區公所轄管公園有587座,其中322座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設施,市議員黃敬平表示,扣除復興區外,有8區公園兒童遊戲設施未依規定檢查,孩童玩樂場所安全問題堪憂;對此桃園市政府養工處回應,3年督導期內會全數改善。
黃敬平說,平鎮廣仁里公園曾發生燈具故障、不足等問題,公所卻回覆無法修繕,最後工務局將先前汰換的非LED路燈給公所裝上,他直呼「是沒錢嗎?燈座還需要別人施捨?」經審計處查核,去年因公園設施損壞、環境清潔維護不佳及燈具故障陳情案件高達3274件,他要求市府應督導公所加強公園巡視修補作業。
黃敬平還點名,桃園區、八德區、楊梅區、大溪區、大園區、龍潭區、新屋區及觀音區公所,皆未提供附設兒童遊戲場的基本資料、公共意外責任險證明文件、自主檢查表及合格檢驗報告,甚至沒有陳報主管機關備查,僅其餘4公所有提供129座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的資料。
另外,去年辦理313座公園兒童遊戲場設施自主檢查,龍潭區、觀音區轄管附設兒童遊戲設施的公園分別有5座及4座未辦理自主檢查;八德區、蘆竹區公所每年僅辦理1次;桃園、中壢、平鎮公所每季辦理1次,楊梅區公所於去年8月曾辦理一次,與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每月需定期檢查規定不合。
養工處表示,衛生福利部今年制定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要求各公所每月需檢查公園設施一次,由養工處擔任督導職責,各區公所需將公園自主檢查及設施維修等資料整理完畢,交由養工處備查,3年督導期將須全數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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