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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竹縣焚化爐案 綠黨今北征

新竹縣焚化爐BOO案爭議不斷,綠黨縣議員余筱菁質疑環保局舉辦公聽會的時間違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規定,應在進行促參程序前就必須開公聽會;新竹縣環保局代理局長羅仕臣表示,此案沒有明確被評選出誰是最優申請人前,公部門不會知道計畫地點在哪,公聽會自然是在「最優申請人」出爐後才召開。
余筱菁與反對興建焚化爐民眾昨天在新竹縣政府門口前召開記者會,余筱菁表示,新竹縣環保局嚴重違反促參法程序,在疫情期間強行召開公聽會,且是在開標以後,確定擬得標者後才舉辦公聽會,不符合促參法程序,她也質疑環保局圖利特定廠商、刻意幫廠商護航,面對民眾質疑,卻含糊其辭。
綠黨今天將帶新竹縣民北上環保署、財政部促參司及營建署,請部會首長回應三大問題,分別是環保署如何認定本環評案、此案是否符合促參法程序以及海岸管理法草案何時才要通過?
羅仕臣則解釋,縣府依促參法辦理BOO蓋焚化爐,而促參法獎勵民間投資的方式有兩種,分別是公辦及民間自提,公辦的促參前提是須有明確計畫地點再公告招商,因計畫地點明確,針對周邊居民舉行的公聽會就可提早召開。
但目前正議約中的焚化爐BOO案是屬於民間自提,投件的廠商沒有明確被評選出誰是最優申請人前,公部門並不知道計畫地點,公聽會自然會在「最優申請人」出爐之後才召開。
羅仕臣說,此案政策一開始吸引10幾家業者有興趣投資,但在政策公告出爐後,只剩下3家相對具有資格和實力,但最後因另兩家在土地取得上有困難,才僅剩台鎔投標且經審查取得合格申請人資格。
羅仕臣也強調,若有多家廠商投標且都合格申請,審查會議也會評定優劣順序,選擇排名第一的業者舉辦公聽會,並在會後公告其為最優申請人進行議約,如雙方議約無果,便會重新以第二名的業者再開公聽會,並無護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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