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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4度外出被重罰100萬元 桃園男提訴願盼撤銷

桃園市一名20多歲男子3月返台進行居家檢疫,期間4度違規外出,遭市府衛生局重罰100萬元,也是桃園市裁處居家隔離、檢疫者37件中的最高金額,該名男子日前向市府提出訴願,表示因自己獨居為了吃飯,才會外出買食物,對相關人員造成不便致歉,懇請撤銷罰款;市府衛生局指出,當事人有提出訴願的權利,市府予以尊重,市府也會將答辯資料交給衛福部法規會。
該名男子2月29日自中國廈門入境,依規定返台後須居家檢疫至3月15日,但他4度擅離檢疫地點,經民政及警政人員查訪後發現3月2日、3日、5日及10日均外出購買食物,由於男子4度違規外出,經警方蒐證屬實,桃市衛生局3月12日開立裁處書,處最高100萬元罰鍰,當時也將男子強制安置進檢疫所隔離,男子甚至一度情緒不穩送醫。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該名男子的百萬罰款繳款期限到4月12日,目前尚未收到,但男子有在3月底向市府衛生局提出訴願,說明因自己住沒辦法,才會外出買食物吃,懇請市府是否可撤銷罰款,訴願說明中也向相關人員致歉,表示造成你們不便不好意思。
衛生局指出,由於該名男子違規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處以最高額度100萬元罰鍰,男子提出訴願不影響繳款作業,若男子未在12日前繳罰款,市府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另也會準備相關訴願答辯資料給衛福部法規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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