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萬支滅火器誰負責?里長籲消防安全別再吃里基層建設經費

新北全市里鄰滅火器約有35萬支,多位板橋里長日前在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座談會中反映,滅火器支出排擠里基層建設經費,各里規模、需求有別,配置滅火器支數也有差異,部分里別負擔沉重,採購及汰換經費易排擠有限的里基費,建議應重新檢討設置原則,有里長建議,滅火器相關業務應回歸消防局統籌。但民政局、消防局都主張維持現狀。
板橋區新民里長陳博盛反映,各里幅員大小、需求不同,配置的滅火器支數落差大,部分里別負擔沉重,建議市府重新檢討設置原則,例如是否每一樓層都要設置,避免制度僵化。
不只在板橋,永和區頂溪里長蔡美娟、中和區頂南里長謝森儒、新店區張北里長鄭富濃等人也認為,若滅火器設置管理能回歸消防局統籌,樂見其成。謝森儒說,里基層建設經費雖然明年會向上調整,全新滅火器一支在一千元上下,藥劑更換一支也要數百元,後續維護占用不少里基費。
新北市民政局指出,全市里鄰滅火器約35萬支,補助里鄰設置滅火器地點,主要設置於建物外一樓或騎樓等出入口屋簷下陰暗處,避免曝曬或雨淋,建議以特定箱體擺放或穩固懸掛於牆面,防止滅火器鋼瓶嚴重鏽蝕,且方便緊急取用之處。里鄰滅火器維護經費包含新設、藥劑更換、老舊汰換等,各區公所均有編列「里基層工作經費」、「全區設備設施維護費」或「滅火器相關業務費」等多元預算,為求預算執行最大效益,此項經費採彈性分配機制,可視各區公所及里辦公處實際需求滾動調整,兼顧公共安全與地方發展需求。
為確保公共安全,區公所及里辦公處對轄內滅火器依規定每年至少檢查一次,每3年更換藥劑一次;若製造日期超過十年或難辨識則會報廢。
對於是否應轉由消防局接手,新北市消防局表示,有關里鄰滅火器非屬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範範疇,現行里鄰滅火器汰換補助經費編列來自民政局,建議管理權人對其實際支配管理的場所,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有關各類場所滅火器汰換、性能檢測及換粉,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應由管理權人自行維護;有關里鄰滅火器相關經費的運用,應依現有機制運作較合適。
「監視器能回歸警察局,滅火器為何不能回歸消防局?統一採購更安全,也更省錢。」市議員劉美芳表示,過去各里內監視器原本也有由里長管理、提供里民調閱使用的情形,後來考量專業管理、維護及權責一致,最終逐步回歸警局統籌。
「治安監視器可以回歸警察專業,消防滅火器是不是也可用同樣邏輯,回歸消防局?」劉美芳指出,若由消防局統一盤點各里實際需求、訂定設置標準,再透過全市或分區統一採購,可避免各里自行採買、規格不一,也有機會藉由採購規模降低單價,後續檢查、換藥、汰換及管理責任會更清楚,讓專業的事回歸專業,消防局最清楚哪裡需要放、該放多少、何時該汰換,與其每個里各自花里基費買,不如由消防局統籌,安全更一致、採購也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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