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3年食安裁罰呆帳611萬 議員揭:寶林第一名、惡意脫產未繳

北市近3年食安稽查裁罰呆帳累計611萬元,黑名單第一名是2024年寶林茶室釀6死、逾30人受害的寶林餐飲,未繳金額350萬元。議員說,業者案發後歇業脫產,實際扣押0元;市長蔣萬安回應,希望加快移送執行署的時間,避開可能發生脫產、出境等情形,並承諾一個月精進法制面,加速行政執行的程序。
議員柳采葳下午質詢指出,呆帳第一名寶林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規避查核及不提供資料遭重罰共350萬元,但市府未於第一時間聲請假扣押,業者於案發後歇業脫產,實際扣押金額為0元,迄今未繳金額350萬元。第二名果匠正庵有限公司的老闆直接出國跑路。
柳采葳質疑,衛生局的行政程序有瑕疵,給時間讓業者去脫產,再者如何評估其財力、能否還款?她要求市府,建立重大食安裁罰「即時保全與假扣押機制」、跨局處連線黑名單防「變更負責人」、食安累犯地圖要納入公共採購跟補助的黑名單。
衛生局長黃建華回應,寶林沒有繳第一次罰款,衛生局第二次再罰300萬元時,已知寶林結束營業;衛生局開罰後15天內要繳款,若沒繳,第一次通知7天寬限,之後還沒有,就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進行假扣押。果匠正庵申請分期付款,前面有繳,後面就追繳不到,衛生局送行政執行署去進行;業者到國外之後,難度確實上升。
黃建華說,事件剛發生,公司還沒結束或仍在時,衛生局整體評估還款能力會有挑戰;有些營業規模不大,業者會申請分期,衛生局會加強評估業者財力是否可分期。
衛生局補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相關業者應於收到衛生局裁處書次日起15日內繳清罰鍰,如未繳清罰鍰,衛生局均依法辦理催繳,並請業者於文到7日內繳清,如未繳清者,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再由該分署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衛生局說,對於未能一次繳清罰鍰的業者,依法可向衛生局申請分期按期繳納,因此部分案件雖已裁罰,罰鍰可能因分期繳納,導致未入帳比率高。食品業者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期繳納,衛生局也會於第一時間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
衛生局表示,2023年至今年8月間食品抽驗裁罰357案,收繳率80.66%,尚有37案待收繳,均已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或催繳中,執行署和衛生局仍將持續清查業者及負責人財產及所得,依法執行,以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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