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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待解…地方請命 盼振興烏來溫泉旅宿

新北烏來溫泉旅宿業長期受水源特定區、土地使用管制及相關法規限制,合法化程序比較困難。議員近期持續與業者座談,擬定「新北市烏來區旅宿產業輔導合法化自治條例」,預計下周在臨時會提案找解方,盼「能泡湯也能合法住宿」,重振當地觀光與溫泉榮景。新北觀旅局說,將協助市府土管、建管機關研議相關法令規定時給予建議。
烏來溫泉泉質是碳酸氫鈉泉,素有「美人湯」之譽,境內有許多溫泉旅館及高級飯店,提供泡湯及特色溫泉餐套裝遊程,結合溫泉、老街、泰雅文化、烏來台車等觀光體驗。
「只泡湯不能住宿業者如何活,輔導合法是重要一步。」烏來區長周至剛說,當地大型業者通常都是合法,另有四家民宿合法,其餘多數小型民宿幾乎不合法,許多業者嘆生意已經不好做,面臨罰款,撐得相當辛苦。
周至剛說,朝合法化努力,除業者要展現態度,中央、地方政府也要助一臂之力,讓溫泉民宿有生路可走,可借鏡桃園復興區採結構鑑定方式,兼顧彈性。
新北市議員陳永福表示,依法管理旅宿業是政府應盡責任,對於長期經營有意願配合改善的業者,政府應提出積極的輔導措施,而不是只有裁罰,缺乏合法化途徑。
陳永福指出,有關申請變更溫泉產業專用區審查要點,希望放寬不限基地面積、建蔽率不得大百分之七十、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一百廿等,盼建管單位再研商放寬認定。
對於業者的請命及訴求,新北觀旅局說,將協助市府土管、建管機關研議相關法令規定時給予建議。
新北觀旅局說,烏來地區並非不得經營住宿,而是旅館業及民宿仍應依「發展觀光條例」及相關法令取得合法登記後才能經營。烏來地區亦有合法旅宿業提供住宿服務,部分既有業者因受水源特定區、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等法規限制,致合法化程序較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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