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先發難!「駕艙機車」下半年有望掛牌上路 停管處:禁停機車格

「駕艙機車」將有機會在今年下半年掛牌上路,北市停管處今天公告未來上市後停車規定,只能停放在汽車格位,同時也禁止停放在騎樓、禁止騎上人行道,若發現就會依法取締,依道教條例開罰,由於該車尚未上路,未來會先以公告形式來管理道路秩序。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後,具備有封閉式車室、內建方向盤,介於機車與汽車間的「駕艙機車」,最快將於下半年掛牌。據了解,法規必須持有「普通小型車(汽車)」以上駕照才能駕駛,但牌照則是白牌普通機車。
北市停管處企劃科梁力元表示,因應台北市停車空間有限,無法針對車型設置專用停車格,以「駕艙機車」來說,車長2.47公尺、寬0.97公尺,且有倒車、變速及車門的設備,在停管處的立場就是趨近於汽車,因此先行公告,未來上市後只能停在小型汽車停車格,不得停放一般機車。
梁力元說明,若「駕艙機車」停放在機車格,車身會超出到道路0.5公尺,影響用路安全;若停放在機車格,同樣因為車身關係,會占用到至少三格機車格位,同時也得考量左側開門,是否造成安全性。
另外,即使停在小型汽車停車格,目前規範只能停一輛,他說,雖然長度勉強能到兩輛,但是還得考量轉彎辦性等因素,目前只規定停放一輛。
梁力元提到,由於「駕艙機車」充電方式為使用插頭,未來也無法使用路外電動充電樁充電。同時也禁止停放在騎樓、禁止騎上人行道,若發現就會依法取締,依道教條例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停管處長劉瑞麟補充,由於交通部核發「駕艙機車」是普通重型機車,但是其相關設備配置都屬於汽車,若沒有事先宣導,會擔心駕駛未來反映應該要比照白牌機車停放權利。
另外,他說,交通部在車輛停車規定中,「駕艙機車」得停放於小型汽車格,北市已在3月30日發函中央修正為「應」停放小型汽車格,目前尚未修法完成。
至於未來「駕艙機車」上市後,是否會制定自治條例等。劉瑞麟說,交通部有明確指出,汽機車停放為地方自治,不過當需要取締或車輛數大,會朝訂定自治條例方式處理,會先用公告形式來維護用路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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