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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租補推新制 若房東刁難 美意恐難落實

北市租房愈來愈貴,都發局昨推新政,北市單身青年每月補助千元、已婚青年家庭二千五百元,育兒家庭視子女數每人每月再補一千元,無上限,生愈多補愈多;許多租屋族樂見不無小補,但也有人嘆,多數房東不太願意讓房客設籍,補助看得到吃不到。
都發局昨指出,推出「台北幸福租-民間租屋租金加碼補貼」新制,考量青年在北市起步艱辛,設籍及租屋北市的未滿四十歲「單身青年」族群不只中央每月租屋補貼三千六百元,市府每月再補貼一千元,共四千六百元,實質減輕租屋壓力。
至於四十五歲以下「已婚青年家庭」,不論結婚年數長短,獲得中央每月七千五百元租金補貼額度,北市每月加碼補貼二千五百元,共一萬元。育有○至十二歲子女的「育兒家庭」,育有一名子女每月加碼補貼一千元,且補貼子女數無上限,讓多寶家庭在台北安居。
廿四歲張小姐說,他在大安區月花一萬三千元租屋,他的房東不給設籍,導致無補助,多數房東都是如此,租補政策看得到吃不到。
徐小姐表示,婚後在文山區租屋,老舊公寓的單層三房含管理費、新裝潢、附家具,原租金三萬元,房東希望她不要申請租補,房租可算便宜為二點五萬元,經評估租金與中央租補後金額差不多,所以沒申請。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很多房東因不願報稅,不給租客申請補助,加上台灣目前的租屋政策高度依賴私人市場房東提供物件,只要房東不配合,補貼就無法真正幫助到租客。
都發局回應,民眾應自申請當日起、領取租金補貼完整期間均須設籍北市。至於租賃住宅欲設籍,依內政部戶籍法相關規定,民眾以實際居住地申報戶籍,毋須經過房東同意;若房東不允許房客遷入戶籍而無法提出證明文件,房客可以告知現住地轄區戶政事務所實情,以申請居住查實辦理遷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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