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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無菸城市「原則禁止、例外開放」恐抵觸母法? 市府解釋了

北市推無菸城市,民眾沒在吸菸區抽菸將違法,「原則禁止、例外開放」是否有與菸害防制法牴觸?董氏基金會認為,與中央法規並無違背,但也有律師認為配套要先做好,更要與中央討論母法修訂或解釋。北市府表示,目前試辦都有先公告禁菸區,才會開罰。
董氏基金會主任林清麗認為,世界衛生組織所推動無菸政策,核心概念在於室內全面禁菸,並搭配戶外定點吸菸,台北市目前也是朝這方向實施,與中央法規並無違背,政策要成功最重要是明確的標示、積極的宣導,及必要的稽查取締。
林清麗說,台灣宣導拒吸二手菸已四十多年,絕大部分國人已有無菸概念且相當守法,進而帶動外國觀光客遵守當地禁菸規定,僅會有少數人可能因心存僥倖在非吸菸區吸菸,北市禁菸成效也獲正面肯定,從香堤廣場、年貨大街、燈節等場所,這是一整套循序漸進健康城市執行方式。
法律白話文執行長、律師楊貴智認為,雖禁止吸菸有健康上的利益,但本質仍是限制人民權利,法律見解上,地方自治法規若要限制人民權利,必須要有明確的法律授權,如政府在沒有設置足夠吸菸區下貿然全面禁菸,北市推行除配套要先做好,更要與中央討論母法修訂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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