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送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給北市府 綠議員卻狂轟這些事

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與北市府協議去年底要移轉產權,直到今年7月才點交完且供現地使用,甚至連契稅都還沒繳,遭疑依法行政淪為口號。北市府回應,已寄稅單要求救國團繳稅;救國團說,因產權無法分割、市府避免閒置損壞,協調「暫代管理」最為妥適。
劍青可供1000人食宿,是救國團容量最大的研習訓練中心。救國團與北市府2016年簽訂協議,去年12月31日將劍青建物產權無償移轉給北市府。
議員林延鳳昨下午總質詢指出,點交作業遲至今年7月才完成,市府更允許救國團現地營業,住宿區到明年2月都還能訂房,再者依法契稅卻沒人要繳,豈不逃漏稅?先前租金又比市場行情低,每平方公尺每月不到30元,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她批,北市府依法行政淪為口號。
林延鳳也關切該地未來用途,市府花320萬元做前期規畫,未來要以促參方式利用,她建議可作為市政推動,而不是讓救國團繼續營利,例如公辦都更的中繼宅,甚至串連承德路Google的AI基礎建設研發中心、輝達的科技BOT中心,打造猶如內科之心的「士北之心」。
台北市大地處長吳明聖表示,稅捐規定房屋移轉如需繳交契稅,本是受贈方大地處要繳,經協調後請救國團繳,對方也願意,正在向黨產會申請通過這筆費用繳交相關契稅;稅捐稽徵處說,10月已寄發稅單給救國團,依限於12月30日前繳納。
蔣萬安表示,確實接到各方、議員的想法和建議,現在是透過民間促參方式辦理,已經有顧問公司在進行相關前置作業,會以市政考量為最優先。劍青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屬於風景區,有一定限制,如果確定方向,不排除都市計畫變更。
副市長李四川表示,救國團把劍青捐給市府,但依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使用辦法第4條、第5條使用期限未逾一年無續約約定,救國團依法來申請,於法有據。他也要求大地處以BOT公開發包辦理,讓所有人都來投標;市府若有市政需求,可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變更。
救國團強調,劍青的移轉作業完全依約辦理,相關法律義務皆已確實履行。目前建物產權結構為北市府持有含去年底移轉部分 64.7%、國有財產署持有35.3%,因建物產權無法切割,李四川今年1月20日召集國產署、鐵路局、市府局處及救國團等,就後續使用進行協調會議,避免管理真空與資產閒置。
救國團說,立法院年初三讀通過觀光發展條例修法,讓救國團活動中心等10類團體得以依法展延5年,這也讓救國團各青年活動中心繼續具備合法經營的明確依據。因此,會議決議由原營運單位救國團於委外作業完成前暫代管理,依法支付使用補償金,待委外標租或正式接管單位完成招標後,救國團將依規定配合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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