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小巨蛋3度公告招商 修改這條件讓主場球隊更有彈性

新北市府規畫在板橋第二運動場打造可容納1.2萬觀眾席的「新北小巨蛋」,案件歷經2次流標,新北市體育局在本周第三度公告招商,修改廠商疑慮的體育賽事定義,改為主場球隊有比賽需要要全面配合,確保主場球隊使用權,全案本月底公告,預計明年4月截止。
板橋第二運動場面積約4.55公頃,緊鄰新板特區、府中商圈,現有標準跑道、社福大樓與板橋體育館,市府本要透過ROT方式重新整修經營,但廠商意願不高,經過評估後,改採BOT重建室內多元運動場館,可辦籃球、羽網球及技擊類比賽。
案件去年首度上網公告,不過第一次唯一投標廠商台灣人壽因投資計畫書不達標,不予選出最優申請人。在第二次招商文件中,體育局納入台北大巨蛋經驗修改契約細節,包括每年體育活動需占總場次5成以上、需配合市府停班課、優先提供市府空間等。
不過潛在廠商認為體育活動定義不明,應該針對「主場球隊」給予最大使用權利,否則其他人舉辦的體育賽事可能排擠主場球隊使用。
新北市體育局長洪玉玲指出,第三次的招商文件中,市府將體育賽事定義清楚,強調新北職業球隊需求使用,場地必須作為主場。
洪玉玲表示,以目前台灣職業賽事情況來看,可能會有籃球隊以新北小巨蛋作為主場,排球隊也有機會,或是技擊類比賽都可以在新北小巨蛋進行。體育局持續拜會潛在廠商,日前說明會也有13家廠商參與,市府也會再開說明會,解答所有疑慮。
由於目前新北小巨蛋仍有2案(4塊土地)在法院訴訟,洪玉玲說,目前其中一案市府已經勝訴確定有使用權,另一案則因為救濟金部分正在協調中。對於地方關心的公益空間部分,洪玉玲也確保提供相關設施給周邊鄰里使用。
新北小巨蛋BOT案營運期50年,權利金25億元,容積率400%、建蔽率60%,基本應開發項目包含主場館符合籃球、技擊類競賽標準場地、1萬以上座位席,副場館做暖身球場使用,兼具集會、展演的多元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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