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新北餘土管理不比照桃園 工務局:未列起造人處分對象

桃園市推動「土石方管理條例」,前案雖於 2019 年獲行政院核定,但因涉及個資與營業秘密疑慮遲未公告,目前已重新送議會審查,並新增起造人須依「廢清法」負連帶處罰,引發外界關注新北是否比照。
對此,新北市工務局回應,「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已在上月底完成議會三讀通過,其中並未將起造人列為處分對象。
新北市議會今年10月24日三讀通過「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內容涵蓋土石方的產出、運送、查核,以及土資場的申請、審查、啟用與處理程序,共計6章28條,是目前新北管理廢土流向的主要法源。條例明定全市約2000輛餘土車輛須強制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未正常運作可處2至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開罰,屢罰不聽者可依建築法勒令停工。
工務局長馮兆麟表示,現行要點無法全面涵蓋土資場管理細節,也欠缺裁罰依據,自治條例能有效補強規範不足,提高管理效率。新北目前共有18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
工務局表示,中央國土署已規畫自115年1月1日起,全國統一實施電子聯單與GPS管制制度,新北也將同步配合執行。
工務局強調,新北在此次自治條例中,已明確增設GPS管制與相關罰則,相關規範早於桃園制定,並能加強對餘土流向的監督與管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