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寵物殯葬條例市政會議通過 寵物放水流、吊樹頭最重罰2.5萬元

「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是老一輩觀念,卻衍生衛生、環境議題,隨著寵物已成家人般存在,殯葬管理也有其迫切需求。新北市政會議今天通過「新北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明訂「寵物」屍體以火化處理為原則,且飼主不得隨意棄置,應將寵物屍體交予業者或動保處處理,違者最高可罰2萬5000元。法條也針對業者應訂定收費基準表、服務契約條款等,確保飼主權益。
新北家犬、貓數量已達31萬8000多隻是全國之冠,多數飼主將寵物當作家人般照顧,一旦寵物往生後,會依循人模式,將屍體送至寵物生命紀念業進行焚化及悼念,也衍生不少市場亂象,價格不透明,也有飼主透露,一件天竺鼠「往生被」數千元,為了「孩子」也只能埋單。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我國寵物飼主在寵物往生後的處理方式呈現明顯城鄉差距,在中央要求下,由各地政府依照需求建立合適管理制度,且因龐大需求,也制定相關規定,確保服務品質、保障消費者。
過去寵物屍體被定義為「廢棄物」,本這次自治條例明訂處理方式以火化為原則, 且寵物屍體不得隨意棄置,包括懸掛樹上、埋葬土中、投於水中或其他不當棄置都違法;而飼主也被強制要求需寵物屍體交付予動保處或業者寵物生命紀念業者處理。
若業者、飼主違規,或運送屍體未全程密封,或寵物火化前未冰存,可罰5000元以上2萬5000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
動保處長楊淑方指出,過去寵物屍體適用廢棄物清理法,由環保法規裁罰,罰則最高6000元,這次自治條例明確化訂訂罰則,除了犬貓,其他供玩賞、伴侶目的而飼養、管領的動物死亡後遺體皆適用,也就是蛇、龜、兔、鼠等異寵也在規範範圍。
在寵物殯葬業者部分,法規也定義「寵物生命關懷服務」,其服務內容包括,辦理飼主悲傷輔導、寵物臨終關懷、寵物生命紀念追思及宗教祭祀儀式等相關服務。
業者還必須將營業規章、相關證照、收費基準表、服務契約條款等資訊,並揭示在營業處所及網頁明顯處,確保飼主在選擇服務時能充分瞭解權益與費用。業者收取費用時,應交付收費明細表及依法開立收費憑證。全案將送新北市議會審議後,送行政院核定發布。
由於新北目前還沒有合法寵物殯葬業者,農業局長諶錫輝指出,農業部去年針對非都市土地寵物殯葬設施興辦許可開放後,新北有15家提出申請、5家核定,這5家有1家完成水保即將土地變更編定、2家正在聯合審查、2家三芝、淡水地區業者被地方反對,目前持續加速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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