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礁溪旅館頂樓驚見「寶特瓶山」快滿出來 縣府下最後通牒可開罰30萬

錄取通知寫五萬,報到簽約變四萬五?金牌律師教你七招守住薪資權益

日本萬萬稅:食品消費稅歸零,會成為財政風險?

新北寵物殯葬條例市政會議通過 寵物放水流、吊樹頭最重罰2.5萬元

新北市中和動物之家有提供環保樹葬服務,將寵物骨灰植存回歸大地。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中和動物之家有提供環保樹葬服務,將寵物骨灰植存回歸大地。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是老一輩觀念,卻衍生衛生、環境議題,隨著寵物已成家人般存在,殯葬管理也有其迫切需求。新北市政會議今天通過「新北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明訂「寵物」屍體以火化處理為原則,且飼主不得隨意棄置,應將寵物屍體交予業者或動保處處理,違者最高可罰2萬5000元。法條也針對業者應訂定收費基準表、服務契約條款等,確保飼主權益。

新北家犬、貓數量已達31萬8000多隻是全國之冠,多數飼主將寵物當作家人般照顧,一旦寵物往生後,會依循人模式,將屍體送至寵物生命紀念業進行焚化及悼念,也衍生不少市場亂象,價格不透明,也有飼主透露,一件天竺鼠「往生被」數千元,為了「孩子」也只能埋單。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我國寵物飼主在寵物往生後的處理方式呈現明顯城鄉差距,在中央要求下,由各地政府依照需求建立合適管理制度,且因龐大需求,也制定相關規定,確保服務品質、保障消費者。

過去寵物屍體被定義為「廢棄物」,本這次自治條例明訂處理方式以火化為原則, 且寵物屍體不得隨意棄置,包括懸掛樹上、埋葬土中、投於水中或其他不當棄置都違法;而飼主也被強制要求需寵物屍體交付予動保處或業者寵物生命紀念業者處理。

若業者、飼主違規,或運送屍體未全程密封,或寵物火化前未冰存,可罰5000元以上2萬5000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

動保處長楊淑方指出,過去寵物屍體適用廢棄物清理法,由環保法規裁罰,罰則最高6000元,這次自治條例明確化訂訂罰則,除了犬貓,其他供玩賞、伴侶目的而飼養、管領的動物死亡後遺體皆適用,也就是蛇、龜、兔、鼠等異寵也在規範範圍。

在寵物殯葬業者部分,法規也定義「寵物生命關懷服務」,其服務內容包括,辦理飼主悲傷輔導、寵物臨終關懷、寵物生命紀念追思及宗教祭祀儀式等相關服務。

業者還必須將營業規章、相關證照、收費基準表、服務契約條款等資訊,並揭示在營業處所及網頁明顯處,確保飼主在選擇服務時能充分瞭解權益與費用。業者收取費用時,應交付收費明細表及依法開立收費憑證。全案將送新北市議會審議後,送行政院核定發布。

由於新北目前還沒有合法寵物殯葬業者,農業局長諶錫輝指出,農業部去年針對非都市土地寵物殯葬設施興辦許可開放後,新北有15家提出申請、5家核定,這5家有1家完成水保即將土地變更編定、2家正在聯合審查、2家三芝、淡水地區業者被地方反對,目前持續加速審理中。

寵物 屍體
×

填問卷抽禮券!快填會員需求調查

僅需 3 分鐘,簡單點選您的興趣與偏好,讓我們為您打造專屬的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新北三峽傳假虛幣交易真搶奪 警北高二地成功逮回3人

新北油飯節「職人油飯大賞」名單出爐 12月將舉辦10強市集享受美味

毒蛋流向新北?石崇良:擴大查驗、有新發現就公布

創意齊發! 新北群募輔導計畫助85家品牌突破2.45億募資佳績

相關新聞

新莊人行天橋施工挖損水管 市府連夜搶修今午全線復通

新莊區新北大道、思源路與五工路口人行道天橋新建工程,昨施工時不慎挖損自來水管線,造成道路積水並影響交通與供水。新北市政府...

都更領頭羊...南港車站前「第一排」蔣萬安允整合開發解3困境

北市南港近年發展快速,被市長蔣萬安稱「潮城」。蔣今赴南港區里長座談,里長盤點南港車站前「第一排」公有地建築,包括南港行政...

萬戶受影響!新北新莊挖破自來水管搶修中 市府:估中午前恢復供水

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人行天橋新建工程不慎挖破自來水管,導致道路積水,受影響用戶約1萬戶。市府指出,經過工務局及台水連夜緊...

獨/北市為何用專用垃圾袋?「專袋教父」曝背後秘辛

北市垃圾費隨袋徵收已25年,幕後推手「專袋教父」、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今屆齡退休,從起初拚命準備寫計畫、到12個行政區...

金唱片明大巨蛋登場!北市觀傳局祭「金色燈海」應援 CORTIS等團捷運獻聲

第40屆金唱片獎(Golden Disc Awards)1月10日將在台北大巨蛋舉行。為迎接來自全球的歌迷,台北市觀傳局...

中央總預算卡TPASS預算 撐月底恐停擺…蔣萬安霸氣1句話

今年中央總預算案仍卡關,攸關大批通勤族權益的TPASS受影響?北市交通局坦言,每2天要撥款一次補助款給運輸業者,今年中央...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