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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挖路惹怨!北市調整規費路段採分級制 議員籲要有延期罰則

為避免道路常修補惹民怨,北市工務局提出明年度調高常挖路管線單位規費計算,市長蔣萬安需加入社會成本考量,工務局表示,除基本規費從800調整到1000外,明年起每日收費採分級制,其中針對北市133條易壅塞道路,調整為「600*N」,盼能減少施工天數,議員則建議若非特別原因工期延誤單位應制定罰款制度。
新工處今年初修正「北市道路挖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原先設定將北市道路挖掘規費從800元調高到1000元,施工一天增加200元,但當時蔣萬安認為,道路挖掘不只影響到市民的生活,也影響到交通,指示工務局研擬調高一年內連續申請挖路單位,認為允許道路挖掘應該又加入「社會成本」考量。
工務局今天赴議會工作報告指出,已將交通易壅塞情形、路寬分級等條件納入考量,新版除了基本規費從800變成1000元,並針對路寬小於8公尺、大於8公尺、易壅塞路段每日加收費月分別為200、400、600元,由於在施工前申報就必須申報施工天數並支付費用,盼廠商都能壓低施工天數。
道管中心主任陳昭志說,「社會成本」較難以實質化定義,市府有針對水、電等相關成本去計畫一個合理成本費用,全台北共133條易壅塞道路,車流量長時間偏大,包含信義路、仁愛路等,若施工導致部分車道封閉,易造成塞車,經過討論後將行政支出、施工影響用路人不便所耗費社會成本,計算出來合理的收費。
議員詹為元指出,即便制度有調整,但對施工單位未必有感,建議工務局應研議若工程單位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延誤,制度更為嚴苛的罰款或累積費用,才能精進並減少道路工程及縮短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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