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紓困營建業 近3年建照自動展延2年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體恤營建業面臨缺工及原物料上漲等難關,針對112年至114年已取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目前仍為有效建築執照自動展延,增加建築期限2年。
工務局今天發布新聞稿,局長馮兆麟指出,營建產業是經濟發展的重要產業,帶動中下游相關產業的需求,但近年來缺工問題嚴峻,據統計114年第1季營造業空缺人數達1.78萬人。
他表示,在人力問題未能紓減下,原物料漲幅卻持續攀升,已嚴重影響建築工程施工進度。因此,新北市政府依據「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相關規定,決定延長建築物施工期程。
馮兆麟表示,從9月30日起,針對民國112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已取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目前仍為有效建築執照自動展延,增加建築期限2年,以協助業者度過目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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