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安區自建案遇畸零地住戶陳情 盼合蓋也憂生活空間剩5坪

北市一處停車場改建案引發周邊2棟畸零地住戶陳情,兩者間的2.2坪土地所有權人不願意,畸零地住戶盼能納入合併開發,也憂未來計畫道路開闢會切割居住空間,直呼只剩5坪空間要怎麼活?建管處說,後續將持續了解該所有權人不願的原因。
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上一處停車場將改建為一棟地上7層、地下1層的建物,去年取得建照;該基地緊鄰3處畸零地,分別是2棟民宅與1塊2.2坪土地。
錦華里長溫美珠接獲畸零地住戶陳情後,向議員李柏毅反映,李辦公室今邀集建管處、新工處等單位研議解套方式,並要求都發局就畸零地開發權益,召集建管處與更新處研議解套方式。
溫美珠指出,該建商稱2坪多土地不蓋,導致後面2棟鐵皮屋就蓋不了;而且新建地將來會預留6米道路,意即鐵皮屋不但不能蓋新房,道路還會切過房子一半,住不了。經議員李柏毅協調後發現,此為自地自建,還真的沒辦法,今日訴求是希望能被納入合蓋。
畸零地住戶代表李先生說,自家房子1958年蓋成的合法建物,曾與自建地主談過價格,後來就沒消息,直到最近得知以資產管理公司名義隔開2坪多土地,加上位處計畫道路,未來若被徵收、開闢,家裡只剩5坪空間,1家3口要怎麼生活?
建商代表指出,曾詢問2.2坪畸零地所有權人,對方指因自建基地的面寬僅9.58米、不足16米,容積率僅225%,如跟旁邊基地合併則是300%,主要是容積率考量而不願與自建地主合併。
建管處總工程司洪德豪回應, 依「台北市畸零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受通知的畸零地有數筆者,其中若部分畸零地所有權人無意願讓售或合併,導致其餘畸零地未能與建築基地相連合併使用,起造人或實施者無須承買其餘畸零地或將其納入都市更新單元。
洪德豪說,該案建築基地相鄰的2.2坪畸零地所有權人,已於6月18日函復起造人,表明自願保留,不願與該案合併開發,也不願讓售,符合法令「無須承買其餘畸零地」規定。建管處將於近期邀該畸零地所有權人,了解不願合併開發及讓售原因,並探詢未來有何土地利用計畫,提供相鄰土地所有權人參考。
另外,2戶畸零地住戶憂自家若因計畫道路畫設被徵收,生活空間會被壓縮。洪德豪說,自建基地的北側因面臨6米未開闢計畫道路,建管處要求起造人必須自行闢設,但不含鄰房坐落的計畫道路範圍。新工處表示,目前該路段尚無開闢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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