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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議員促家暴性侵被害人補助擴至性騷 侯友宜允評估

新北市府提供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相關補助,新北市議員黃淑君今天議會總質詢,希望新北市府能將補助對象擴大到性騷擾、兒童少年性剝削被害人,對第一線保護更落實。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會請社會局研議擴大的方式與量能。
黃淑君說,新北市補助對象為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被害人,主要補助驗傷醫療、心理復健、訴訟、律師、緊急生活、就學就托、獨立生活與庇護安置等費用。
黃淑君指出,桃園市除了家暴、性侵害,就包含性騷擾及跟蹤騷擾被害人,雲林縣、嘉義市也有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性騷擾被害者,彰化還有人口販運防制法的被害人,相比來說,新北保障範圍實在是太少。
黃淑君也指出,相關申請文件應該簡化,否則要被害人拿出全家所得及財產證明文件,實在有其困難,尤其在面對家暴、婚內性侵、子女校園性平等案件,要他們怎麼取得?
侯友宜表示,這個建議很好,他會請社會局研議,有無擴大的方式與能量。
對於申請文件部分,社會局長李美珍說,實務工作中,都會立即介入處理,事後才會去查財政,如果不符合資格,也會媒合資源協助。
另外黃淑君提到,新北市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要點,新北市針對12歲以下,北市有提高到18歲以下。李美珍說,如果是弱勢兒少看護補助是18歲以下,不過早療部分,是依據衛福部兒童的規定,沒有背離中央法令。
侯友宜說,會請社會局拿北市相關內容比較,看有差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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