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蔡宅將拆律師籲暫緩執行 批制度壓迫剝奪人權

新店瑠公圳蔡宅面臨迫遷,民事執行處近日再度發出強制拆除通知,預定6月26日執行。今屋主賴碧珍舉行記者會指出,如今在都市計畫尚未變更、開發條件不備情況下執意拆屋,不僅是對歷史與文化的摧毀,更嚴重侵害憲政精神與居住人權,呼籲法院與地主立即暫緩執行、重啟協商。
現場聚集約十餘位民團、律師與學者專家等聲援者,氣氛凝重且情緒激昂。多位與談人發言時語氣激動,現場多次高呼「保存開發可兼顧,呼籲協商莫強拆」的口號聲,情緒層層堆疊。有人舉起蔡宅老照片,有人輕撫老宅牆面,直言這不只是拆一間屋,而是「連根拔起的傷害」。記者會結束後,支持者久久不散,仍聚在老宅前低聲討論對策,憂心拆除令如期執行,將讓歷史與正義一併倒塌。
負責本案的律師葉恕宏表示,自2014年起開始協助本案,目前仍在進行憲法訴訟與文資訴訟中,並曾在法院主導下進行多次協調,建築專家也提出保留老宅同時進行開發的具體方案,容積獎勵與開發利益均可兼顧,為雙贏路徑。然而地主與建商堅持拆屋,不願討論替代方案,甚至施壓法院「不要再浪費時間調解」。
根據記者會說明,蔡宅所處用地目前仍屬機關用地,未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依現行法規建商若欲開發,須捐出45%以上土地或繳納代金,方可享有440%容積率。即使保留蔡宅,若作為公益設施或文化資產捐出,容積不僅不減,甚至可望獲得獎勵,且開發時程亦不受保留老屋影響。
都市改革組織OURs理事長孫啓榕指出,開發與保存並非對立,蔡宅所在地正處於瑠公圳圳頭,是少見的日治時期歷史聚落,文化與空間價值兼具。如今都市計畫尚在變更程序中,拆除蔡宅也無法立即動工,呼籲地主與法院「別走向零和的結局」,應重啟協商,尋求雙贏出路。
地主賴碧珍表示,家族在地五代,歷經日治時期到現代,原本依法多次申購土地,卻被水利會以「機關用地」為由拒絕,2011年竟遭以略高於底價2000元賣給財團,完全剝奪原住戶優先購買權。她指出,監察院早已糾正文中程序錯誤,但水利會現已解散,收歸國有,至今無人承擔過錯,「這不只是拆一間屋,是對民主法治的否定」。
賴碧珍說,她的故事還曾被寫入國小教科書,如今卻要被國家親手拆毀,「我將盡我所能守住祖厝,也守住台灣人對公義的最後一絲盼望」。
對此,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蔡宅案正是活生生的轉型正義例子,台灣已簽署「兩公約」,根據2017年與2022年國際人權審查報告,政府應保障人民「使用權」而非僅限「所有權」。台灣沿用單一登記法制,排斥清代以來多元使用關係,製造出一批「法律上無地位的住民」,他痛批:「國家若只談產權,不談生活脈絡,就只是把法治當成剷平人民的工具。」
文山社區大學專案經理李明哲補充,蔡宅為日治時期建築,曾為本地礦工宿舍,後院即為煤堆場與鐵道倉庫,具高度地方歷史意義,未來若能活化為鐵道文資館,更能成為文化教育據點。他呼籲新北市府儘速核准文化景觀登錄,保留歷史空間,留給社會集體記憶一條路。
公督盟顧問莊豐嘉也強調,農委會訂有處理私人占用水利會土地的「活化收益辦法」,但卻將台北與新北都市區排除適用,明顯違反平等原則。他指出,法院與建商若堅持強拆,將再次讓人民承擔歷史與制度錯誤,「應轉化為典範,不是災難」。
記者會最後,時代力量發言人鄭宇焱指出,類似迫遷案層出不窮,背後問題不僅在建商,也在於政府未建立保障居住權的制度。蔡宅案是提醒政府:歷史錯誤不該由人民買單。
目前執行處仍維持6月26日執行拆除命令,葉恕宏表示,當天警方會提前封鎖現場,禁止民眾與支持者進入,並由台電、台水斷水電,手段強硬令人害怕。國際迫遷法庭已表示高度關注,預計近日以急件函文總統府、司法院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等單位,要求暫緩執行,展開實質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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