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狼師猥褻遭判刑還另起爐灶收學生 議員籲設「檢舉獎勵」防堵破口

台北市一名高姓補教老師因涉嫌猥褻未成年女學生遭法院重判9年,教育局獲報此消息後第一時間要求男子不得擔任補教人員,但狼師竟另起爐灶,租借教室繼續上課被家長踢爆,教育局表示將依實際租用情形及招收學生數,最重處25萬罰鍰。議員王欣儀也呼籲,教育局稽查人力不足,應研議「檢舉獎勵制度」鼓勵民眾檢舉,防堵破口。
北市一名補教老師在2011年就有性騷擾補習班女童紀錄,雖當時家長撤告,但在2023年又被指控猥褻14歲少女,事件爆發補習班被廢止,今年3月狼師則被重判9年,但近日又爆出他在司法空窗期化名租借教室繼續教學,讓家長人心惶惶。
教育局表示,高姓老師因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相關規定,已於2023年8月7日撤銷該補習班立案,並裁處高男4年內不得擔任補教人員,在一審判決出爐後,今年4月15日舉行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經討論加重裁處高「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及教職員工,並已登錄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
針對有家長檢舉高男另起爐灶,於18日派員現場稽查,該商務教室負責人表示已停止租賃高,教育局將依高實際租用情形及招收學生人數,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規定,最重處以25萬元罰鍰。
議員王欣儀表示,只要授課具備固定場址、對外招生五人以上並收費,即屬補習班範疇,若未依法立案即屬違法,教育局本就有明確的查處法源,卻無法及早發現、處理該名不適任人員授課行為,恐是人力不足導致,更憂心現行的不適任人員查核機制僅侷限於已立案補習班,對於使用化名授課、空間性質不明、遊走在法規邊緣的「灰色教學場域」,是否仍缺乏有效識別與防堵工具?
王欣儀呼籲,面對制度破口,應研議「檢舉獎勵制度」,鼓勵民眾主動吹哨通報違規補教行為,以社會監督補強行政查核的不足;同時應建立跨局處協查機制,由教育局主責,會同警察局、社會局、都發局與稅捐處等單位,定期資料串聯與聯合查核,強化對非法補教場域與不適任人員授課行為的掌握與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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