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處理危害公安違建 建管處:已排定430件
北市建管處表示,針對危害公共安全違建,已成立專案優先處理,迄今已排定430件,將要求限期改善或拆除等;建管處說,去年度通報危害公安違建共2700件,皆拆除或改善完成。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為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市容觀瞻及保障市民的生活品質,持續執行拆除危害公共安全的違建。
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建管處去年度執行影響公安違建案共2700件,皆已執行拆除、限期改善等作法,包括北市緊急應變中心(EOC)通報案1543件、1999緊急通報案182件、屋頂加蓋第2層以上違建有27件。
另外,還包含占用防火間隔(巷)新違建201件、屋頂既存違建隔出3房以上161件、既存違建作營業性廚房使用99件、消防局通報違建發生火災案件49件、屋頂既存違建未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438件。
建管處表示,針對緊急應變中心(EOC)通報案、1999緊急通報案,如派員確定違建有立即危害等狀況,會先要求強制改善,後續再派工人拆除,減少對市民生命威脅,這2類的案件數較多是因當時遇颱風襲台。
建管處指出,至於其他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會要求所有人限期自行改善或拆除,如逾期未改或拆除,則會派員強制拆除,並向所有權人收代拆除費。
建管處表示,持續執行處理危害公安違建專案,至今天為止已排定處理430件違建,包含屋頂加蓋第2層以上違建預計執行約20件、屋頂既存違建隔出3房以上約100件、既存違建作營業性廚房使用約50件、占用防火間隔新違建約100件、屋頂既存違建未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約160件,都已通知限期改善。
建管處指出,將持續改善及拆除具危害公共危險違建,尤其對影響公安違建將優先執行拆除。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