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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總統老家爭議…新北修法 有門牌不可推定為合法

賴清德總統萬里老家違建事件已落幕,賴當時強調「門牌號碼就是證明」,新北市民政局近日修法建築物不因門牌編釘,推定為合法建築。藍營認為,這回修法,讓法源明確,綠營表示,修法應一視同仁,以人民權益著想。
賴總統曾指,老家民國60年左右就拿到門牌號碼,認為房子未違反區域計畫管制要求,也沒有違不違建的問題,門牌號碼就是證明。
新北市府本周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修正草案,參照「台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10條第2項,新增第8條第5項規定「建築物不因門牌之編釘,而推定為合法建築或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
新北市民政局表示,實務上多有民眾誤以為申請門牌編釘建築,即取得建物合法性及所有權,因此修法新增相關明文規定。
民進黨議員戴瑋姍表示,修法應以增進人民的權益為前提,才能讓人民有所依據、幸福感提升。關於礦區居住權的部分,期待市府一致檢討,切勿差異對特定地區,盡速完成程序。
國民黨議員江怡臻指出,賴總統昔日說有門牌就不是違建,誤導全國民眾,新北市這回修法,只是讓行之有年實務上的違建判定標準,有明確的法源依據,對公部門和民眾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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