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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糾正寶林案錯失採樣黃金期 北市衛局:業者惡意隱瞞罰300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去年3月24日接獲新北衛生局通報,當天下午即到寶林茶室稽查,並發現餐飲從業人員未提交體檢報告、餐具不潔等缺失。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去年3月24日接獲新北衛生局通報,當天下午即到寶林茶室稽查,並發現餐飲從業人員未提交體檢報告、餐具不潔等缺失。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監察院今糾正北市府,辦理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的專業警覺性不足,錯失採樣黃金期,導致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北市衛生局今強調「未延宕稽查」,直至昨日北檢起訴才得知業者於稽查時惡意隱瞞,若據實說明,衛生局第一時間便會抽驗同批食材。

衛生局重申,去年3月24日12時42分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立即前往作業場所稽查,同日約17時完成查核並撰寫工作報告表,並未延宕稽查。

衛生局說,當日查核現場由王姓店長接洽,對方告知使用「粿條」每兩日進貨,現場沒有剩餘同批3月22日製作使用的粿條,當下無剩餘食品檢體可供抽驗,衛生局稽查人員仍依標準作業流程採集手部檢體及環境檢體,後續胡姓廚師手部檢體檢出邦克列酸,為本次檢調起訴的關鍵證據。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指出,依據北檢調查結果,王姓店長於稽查時示意被告胡姓廚師,將常溫放置在桌面下方層架置物籃內的粿條藏放至層架深處,當日晚上胡姓廚師將剩餘粿條丟棄。

她提到,3月25日再次前往稽查時,業者向稽查人員虛偽陳述稱粿條均有冰存,但業者惡意隱瞞虛偽陳述,符合拒絕或規避妨礙稽查的要件,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加重裁罰300萬元。

林冠蓁說,直至昨日北檢起訴記者會,衛生局才知道業者當下欺騙。如果業者第一時間據實說明,衛生局便知道有同批食材可抽驗,也因業者藏起來,衛生局當下才沒有抽驗,使得第一線工作人員日夜辛苦追查事實。

衛生局也說,寶林案是台灣歷史上第一次邦克列酸造成食品中毒事件,正因為是第一次,且臨床所表現出來的症狀也都不像是一般所見的代謝性酸中毒症狀。

衛生局還原當時狀況,就歷年食品中毒案件統計資料,一般來說,食品中毒有噁心、嘔吐,以及腸胃道症狀,很難發展到肝衰竭等,如果不是衛生局進行的生物及環境跡證採樣,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辦法把邦克列酸、寶林跟食品中毒連結起來。

另外,衛生局提及3月24日接獲通報當下,不知指標個案休克,直至當晚8點接獲家屬陳情案才知道。因此,衛生局後續修正「疑似食品中毒標準作業流程」,若有死亡、收治加護病房、休克、昏迷、麻痺、語言及吞嚥困難等特殊狀況的重大案件,無論人數都得命業者立即暫停作業,並擴大採檢現場所有的食品及其原料。

監察院今糾正北市府,辦理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的專業警覺性不足,未於第一時間採樣食物檢體。此為北市衛生局去年3月24日稽查該店狀況。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監察院今糾正北市府,辦理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的專業警覺性不足,未於第一時間採樣食物檢體。此為北市衛生局去年3月24日稽查該店狀況。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中毒 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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